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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T通报
通报号:G/TBT/N/TPKM/42
通报标题:根据商品检验法发布公告
通报成员: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
负责部门:
覆盖的产品:具备地面电视接收能力的电视调谐器(例如机顶盒)。 HS:85 ICS:33.160.25
通报文件的名称:根据商品检验法发布公告 页数: 2 页 使用语言: 汉语
通报日期:2006-12-13
内容概述:台湾、澎湖、金门、马祖单独关税区拟规定具备地面电视接收能力的电视调谐器(如机顶盒)作为商品,必须经检验。自2008年1月1日起,所有此类产品上市时必须由标准计量检验局检验,并且必须符合安全性、电磁兼容性和地面数字电视接收能力的要求。上述产品的安全性和电磁兼容性要求遵照与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或国际无线电干扰特别委员会(CISPR)相关标准一致CNS标准。地面数字电视接收能力应符合地面数字电视接收机的技术规范。电视调谐器的合格评定程序遵照商品验证登录办法(RPC)。
目的和理由:消费者保护。
相关文件:商品检验法,CNS 13439,CNS 14408,CNS 13438,CNS 14336和地面数字电视接收机技术规范。
依据条例:[X]2.9.2 [ ]2.10.1 [X]5.6.2 [ ]5.7.1 [ ]其他:
拟批准日期:待定。
拟生效日期:2008/01/01
提意见截止日期:自通报之日起60天。

浙公网安备 3302090200022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