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3月27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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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T通报

通报号:G/TBT/N/CAN/189

通报标题:全氟辛烷磺酸及其盐和某些其它化合物的法规提案

通报成员:加拿大

负责部门:

覆盖的产品:有毒物质 HS:28;98.02 ICS:13.020

通报文件的名称:全氟辛烷磺酸及其盐和某些其它化合物的法规提案 页数: 20 页 使用语言: 英语和法语

通报日期:2007-01-09

内容概述:全氟辛烷磺酸及其盐和某些其它化合物的法规提案(下称法规提案)是根据《加拿大环境保护法案1999》(CEPA 1999)第319项的93(1)分项制定的。本法规提案旨在保护加拿大的环境,防止由于全氟辛烷磺酸及其盐,以及某些含有C8F17SO2、C8F17SO3 或 C8F17SO2N基的其它化合物(下称PFOS)以使用这些物质或使用某些含有该物质的产品的方式(下称“使用者”或“用户”)被使用和释放时造成的危险。本法规提案将禁止PFOS的制造、使用、销售、提供销售和进口,以及制造含有PFOS的产品,本法规提案概述的少数豁免除外。背景2006年7月1日,在加拿大官方公报第I部分公布了一项命令,拟议将全氟辛烷磺酰基化合物(PFOS)增补到《加拿大环境保护法案1999》目录1的有毒物质列表中(G/TBT/N/CAN/164)。

目的和理由: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

相关文件:2006年12月16日的加拿大官方公报第I部分,第4265-4284页(英语和法语)

依据条例:[X]2.9.2 [ ]2.10.1 [ ]5.6.2 [ ]5.7.1 [ ]其他:

拟批准日期:未陈述

拟生效日期:未陈述

提意见截止日期:2007/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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