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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T通报
通报号:G/TBT/N/CHN/241
通报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铅笔涂层中可溶性元素最大限量》
通报成员:中华人民共和国
负责部门:
覆盖的产品:铅笔 HS:78.06 ICS:13.100
通报文件的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铅笔涂层中可溶性元素最大限量》 页数: 5 页 使用语言: 中文
通报日期:2007-03-09
内容概述:本标准主要规定了铅笔涂层中可溶性元素(锑、砷、钡、镉、铬、铅、汞、硒)的最大限量和测试方法。铅笔涂层中可溶性元素的限量要求分别为锑Sb≤60 mg/kg、砷As≤25 mg/kg、钡Ba≤1000 mg/kg、镉Cd≤75 mg/kg、铬Cr≤60 mg/kg、铅Pb≤90 mg/kg、汞Hg≤60 mg/kg、硒Se≤500 mg/kg。
目的和理由:保护人类健康与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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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条例:[X]2.9.2 [ ]2.10.1 [ ]5.6.2 [ ]5.7.1 [ ]其他:
拟批准日期:WTO秘书处分发后90天
拟生效日期:批准后6个月
提意见截止日期:WTO秘书处分发后60天

浙公网安备 3302090200022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