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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T通报
通报号:G/TBT/N/CHN/253
通报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轻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
通报成员:中华人民共和国
负责部门:
覆盖的产品:以点燃式发动机或压燃式发动机为动力,最大设计车速大于或等于50km/h的N1类和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 500kg的M2类车辆。 HS:8702;8704 ICS:43.020
通报文件的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轻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 页数: 12 页 使用语言: 中文
通报日期:2007-05-07
内容概述:本标准规定了轻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的限值。
目的和理由: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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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条例:[X]2.9.2 [ ]2.10.1 [ ]5.6.2 [ ]5.7.1 [ ]其他:
拟批准日期:WTO秘书处分发后90天
拟生效日期:批准后6个月
提意见截止日期:WTO秘书处分发后60天

浙公网安备 3302090200022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