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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T通报
通报号:G/TBT/N/KOR/161
通报标题:“韩国机动车辆安全标准”法规草案公告
通报成员:韩国
负责部门:
覆盖的产品:机动车辆 HS:87 ICS:43.020
通报文件的名称:“韩国机动车辆安全标准”法规草案公告 页数: 页 使用语言: 韩语
通报日期:2007-10-24
内容概述:韩国机动车辆安全标准(KMVSS)将做出如下修订:- 推进器轴的控制开关应当安装在驾驶室的外面,以防止逃避超载检查(生效日期:批准之后6个月);- 详细划分儿童保护标志的形式,并使其与依照《道路交通法案》规定的标志相一致(生效日期:批准之后6个月);- 提高带驾驶员防护墙的公共汽车驾驶员视野的新规定;- 关于国际标准化组织儿童安全座椅固定系统(ISOFIX)和强制性在乘用车辆上安装的新规定(生效日期:新研制的车辆在批准之后2年,已经上路的旧机动车辆在批准之后4年);- 关于自适应前照灯系统(AFLS)的新规定;- 当诸如减速器等辅助制动系统开始工作时,制动灯应当开启;- 安装车门后视脚底灯的新规定;- 增加了一种目前在欧洲倒车灯上使用的灯泡类型(W21瓦);- 对于运送儿童的公共汽车,应当在门口安装确认儿童下车的后视镜或其它装置;- 在车全重(GVW)超过3吨的卡车上强制性安装灭火器(生效日期:批准之后6个月);- 由于空间有限,调整低架拖车后反光片的外形和尺寸;- 允许长度为19米的全挂车和铰接式公共汽车;- 模块拖车的特殊规定。
目的和理由:为了提高安全标准并与国际安全标准相一致
相关文件:建设交通部(MOCT)公告No. 2007 – 397
依据条例:[X]2.9.2 [ ]2.10.1 [ ]5.6.2 [ ]5.7.1 [ ]其他:
拟批准日期:2007/12/01
拟生效日期:除第6项中的相关说明之外批准之后立即生效
提意见截止日期:2007/10/29(在此日期之后可以提交进一步的评议意见)

浙公网安备 3302090200022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