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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T通报
通报号:G/TBT/N/CHN/309
通报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聚氯乙烯人造革有害物质限量》
通报成员:中华人民共和国
负责部门:
覆盖的产品:以聚氯乙烯树脂为主要原料并加入适当助剂,用涂敷、压延、复合工艺生产的发泡和不发泡的、有基材或无基材的聚氯乙烯人造革。 HS:3921.1210 ICS:83.140;59.080.40
通报文件的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聚氯乙烯人造革有害物质限量》 页数: 5 页 使用语言: 中文
通报日期:2007-11-14
内容概述:聚氯乙烯人造革有害物质限量标准:1.氯乙烯单体含量应不大于5mg/kg;2.可溶性铅含量应不大于90mg/kg;3.可溶性镉含量应不大于75mg/kg;4.其它挥发物含量应不大于20g/㎡。
目的和理由:为了保护人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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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条例:[X]2.9.2 [ ]2.10.1 [ ]5.6.2 [ ]5.7.1 [ ]其他:
拟批准日期:WTO秘书处分发后90天
拟生效日期:批准后6个月
提意见截止日期:WTO秘书处分发后60天

浙公网安备 3302090200022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