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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T通报
通报号:G/TBT/N/CAN/224
通报标题:修改机动车辆安全法规(低速车辆)的法规提案
通报成员:加拿大
负责部门:
覆盖的产品:低速车辆 HS:87 ICS:43.020
通报文件的名称:修改机动车辆安全法规(低速车辆)的法规提案 页数: 8 页 使用语言: 英语和法语
通报日期:2008-01-11
内容概述:修改机动车辆安全法规(低速车辆)的法规提案》(《法规提案》)将修改低速车辆(LSV)类别的定义,并引入更好地鉴别此类车辆的标识要求。LSV是小型四轮电动车辆,其最大时速是40 km/h,最远里程是1.6 km,是为了在某些受控地域使用而设计的。本法规提案可以更好地定义LSV,并将提高道路使用者对它们的认识。本法规提案将更新LSV的定义,明晰制定LSV类别的原初理由:即允许在有限的、设计好的和受控制的环境下,为诸如购物、社会活动和娱乐等目的而短途使用这种车辆。除修改定义之外,本法规提案还增加了一条要求:在LSV上永久安置低速运动车辆标志,以便与省/地区的要求相协调。
目的和理由:保护人类安全
相关文件:加拿大公报,第I部分,2007年12月22日
依据条例:[X]2.9.2 [ ]2.10.1 [ ]5.6.2 [ ]5.7.1 [ ]其他:
拟批准日期:2007/12/22
拟生效日期:2007/12/22,第3部分将于2008/12/22生效
提意见截止日期:2008/2/20

浙公网安备 3302090200022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