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3月29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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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T通报

通报号:G/TBT/N/THA/257

通报标题:卫生部通报B.E.2550(2007)Re:根据烟草产品控制法B.E.2535(1992)颁布的关于显示烟草有害的图示标签和警告声明的标准、程序和条件

通报成员:泰国

负责部门:

覆盖的产品:烟草、烟草制品 HS:2402 ICS:65.160

通报文件的名称:卫生部通报 B.E.2550 (2007) Re:根据烟草产品控制法B.E. 2535 (1992)颁布的关于显示烟草有害的图示标签和警告声明的标准、程序和条件 页数: 3 页 使用语言: 英语

通报日期:2008-01-23

内容概述:本部颁通报给出了2类警告图示,即1类:带警告“吸烟可导致喉癌”的图示,和2类:带声明“吸烟可导致肺癌”的图示。标签上的声明应以不小于50%的面积用黑色和白色字体印在香烟纸箱的2个侧面。自本通报生效之日起执行本通报的前180天内在泰国生产或进口到泰国的香烟将被免除。然而,为在泰国之外销售而生产、进口的香烟或用于试验、分析及研究用途的香烟也免除遵守本通报。

目的和理由:健康保护

相关文件:批准时通报将公布在:官方公报,Vol.124,特别部分76 ngor,2007年6月22 日。

依据条例:[X]2.9.2 [ ]2.10.1 [ ]5.6.2 [ ]5.7.1 [ ]其他:

拟批准日期:2007/05/30

拟生效日期:2007/12/19

提意见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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