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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考核工作全面启动
发布时间:2015-07-24 来源: 浏览次数:2849
为加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标技委)管理,提高标技委建设水平,充分发挥标技委在“打造浙江标准、建设标准强省”中的支撑和保障作用,近日,省局下发《关于开展2015年度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考核工作的通知》(浙质函[2015]90号),全面启动今年标技委考核工作。
本次考核对象为2014年6月30日前批准成立的52个省级标技委,涵盖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标准研制、宣贯、对外合作、标技委管理等。考核分四个阶段,分别为自我评价(自文件发布之日起至8月15日)、资料审评(8月16日-9月15日)、现场考核(9月16日至10月31日)、结果通报(11月31日前)。根据考核结果,省局将对优秀标技委予以奖励,对不合格标技委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未能按照要求完成整改的将予以撤销。
本次考核对象为2014年6月30日前批准成立的52个省级标技委,涵盖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标准研制、宣贯、对外合作、标技委管理等。考核分四个阶段,分别为自我评价(自文件发布之日起至8月15日)、资料审评(8月16日-9月15日)、现场考核(9月16日至10月31日)、结果通报(11月31日前)。根据考核结果,省局将对优秀标技委予以奖励,对不合格标技委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未能按照要求完成整改的将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