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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地方标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 第2部分:学校》解读
一、省地标制定背景
针对当前的疫情,省市场监管局积极协调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立足自身职能,开设绿色通道,加快立项审核出台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系列标准。在充分吸纳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经不断修改完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第2部分:学校》浙江省地方标准已于2月29日正式发布实施,为指导学校科学开展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该标准是由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并归口,由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杭州市紫金港中学、杭州市人民职业学校、浙江省轻工业质量检验研究院等5家单位共同起草。
二、标准的主要内容及特点
浙江省地方标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 第2部分:学校》针对当下新冠疫情防控的现状,在总结提炼《GB 28932 中小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管理规范》的基础上,对学校疫情防控的技术要求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标准内容共五章,规定了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组织保障与制度、防控管理措施及要求,适用于学校新冠肺炎疫情流行期间的防控与管理,其他传染病疫情适用时可参照执行。
一是突出加强组织保障的作用。要求“ 学校应在第一时间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院长、园长)或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学校主要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应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切实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充分认清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性、复杂性,强化“守土有责”的使命担当,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把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增强主动性、前瞻性、科学性,构筑起学校疫情防控严密防线。同时,标准要求加强联防联控。“ 学校应建立与政府、医院、社区、家长等多级防控工作联系网络,掌握属地教育主管部门、卫生健康管理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就近发热门诊/定点医院、所在社区的疫情防控人员名单及其联系方式,加强联防联控。”充分发挥联防联控机制对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力作用。
防控重点 | 标准要求 |
责任和制度落实 | 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 |
健康教育 | 普及新冠肺炎防控知识,提高个人防护技能。 |
健康监测和追踪 | 严格落实晨午检制度,每日2次检测体温,并做好登记。 学校应对班级学生出勤、健康状况进行每日登记,做好因病缺课的登记和病因追踪。 对发热者接触过的场所和物品进行消毒。 如被诊断为新冠肺炎或判定为疑似病人,应启动应急预案,采取进一步防控措施。 |
通风消毒 | 应加强通风消毒,每日早、中、晚打开门窗通风3次以上,每次不少于30分钟,应避免使用中央空调。 应用250mg/L~500 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消毒。 |
物业管理 | 门卫、保安、宿管等物业管理者应做好自身防护工作,佩戴一次性口罩、手套等必要的防护用品,禁止带病上岗工作。 未经允许,家长和其他外来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学校和宿舍区。 |
食品监管 |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从业人员应持有有效健康证明,每天应测量体温。 学校应安排学生分散式、错时式就餐或分餐到班,避免聚集用餐。 对餐具和加工用品每餐次进行消毒。 从业人员操作中洗手消毒,每样菜肴留样125克,冷藏保存48小时,做好记录。 集中式供餐单位主动提供其单位疫情防控安全措施,配送餐安全防控流程,确保配送餐食品安全。 尽量采取无接触式配送餐。 |
废弃物管理 | 口罩等个人常规防护用品废弃物应放置在设有明显标志的带盖垃圾专用桶内,定时进行有效消毒处理。 医疗废弃物等应按照《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规范处理。 |
作为当前形势下指导学校开展疫情防控的标准技术指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 第2部分:学校》的制定和实施让复学有了科学、专业、规范的技术依据。同时,对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浙江省各级各类学校在新冠肺炎疫情及其他传染病疫情时的防控和管理,都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