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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铜合金原料》国家标准解读

发布时间:2023-07-20 来源:国家标准委 浏览次数:535

一、标准修订背景

我国严重缺铜,自给率不足20%。2021年我国年生产精炼铜约1046.58万吨,其中矿产铜786.88万吨,再生铜259.7万吨,再生铜冶炼占比24.8,足见再生铜在铜冶炼生产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再生铜合金原料》 GB/T 38470-2023国家标准,聚焦再生铜原料的回收处理、使用和监管要求,一方面与海关、环保部保持密切沟通,坚决拥护国家政策,确保禁止、限制进口的废铜能够阻挡在国门之外,另一方面,也充分考虑了国内巨大铜消费市场的需求和依赖性,保障高品质铜原料能够顺利进行国内外贸易。通过科学界定再生金属原料与固体废物,全面梳理各品类高品质铜合金原料,统一各相关方认识,给出了再生铜合金原料的标准要求。

二、主要技术内容

《再生铜合金原料》GB/T 38470-2023国家标准规定了再生铜合金原料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入厂检验、运输、贮存及随行文件内容。本标准适用于再生铜合金原料。本标准主要规定了外观质量、放射性污染、危险废物、夹杂物和涂层、挥发物、铜实物量和其他要求等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标准术语和定义中增加了“回收铜合金原料”、“放射性污染”、“拆解”、“破碎分离”、“分选”,全文中“再生黄铜原料”更改为“再生铜合金原料”,“水分”更改为“挥发物”、“金属黄铜量”更改为“铜合金实物量”,删除了“金属总量”的术语及要求;为了更好的辨别原料的品质,全面覆盖所有品类的再生铜合金原料,本标准按表观特征、来源和预处理加工方式将再生铜合金原料由4大类8小类更改为块料和屑料两类;标准要求中增加了“外观质量”、“危险废物”的要求,将“金属回收率”和“回收率”的要求调整至“入厂检验”,“原料的放射性污染物检验参照附录B的规定进行”更改为“原料的放射性污染物检验按照SN/T 0570规定进行”,增加了危险废物的检验方法、夹杂物检测中抽取铜米原料样品的规定,“检查和验收”更改为“出厂检验”、“组批”更改为“检验批和组批”,每个检验批的质量由50t更改为25t,将屑料的夹杂物样品的称样量由10 kg更改为1.0 kg。

三、标准实施意义

本标准的发布实施,有利于引导和规范再生铜原料的回收、贸易,消除各相关方在高品质铜原料的认知差异,明确再生铜原料为可直接生产利用即直接投炉熔化,明确了出厂检验和入场检验的项目,进一步解决了除再生黄铜原料外其他再生铜合金原料无标准可依的问题。

标准清晰的给出了各类原料的名称及代号,强调分类装运和贸易,夹杂物指标要求远高于进口废物环控标准;各项排放指标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且对原料表观特征、放射性污染物、夹杂物、挥发物含量、化学成分、金属回收率以及具体的检验方法做出了详细规定,整体水平较上一般标准有较大提高。本标准整体技术要求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本标准有利于提高再生铜合金产品质量和工艺稳定性,促进行业规范化、精细化发展,淘汰落后产能,更好的规范废铜回收再生利用产业,促进行业高质量绿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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