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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第三批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
浙质标函〔2012〕245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浙江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我局确定了《2012年第三批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抓紧落实标准起草小组和人员,按时完成标准制修订的各项工作。制修订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局标准化处联系。
联系人:郑勤,联系电话:0571-85025917、85024623(传真)。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