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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第一批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
浙质标发[2009]76号
关于印发2009年第一批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标准化管理条例》、《浙江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经审定,现将《2009年第一批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共23项,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抓紧落实标准起草小组和人员,按时完成标准制定的各项工作。制修订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局标准化处联系。联系人:郑勤;电话0571-85025917;传真85024623。
二○○九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