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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能源局)关于征求《能源大数据中心通用架构和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 2021 年第三批浙江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浙市监函〔2021〕181 号),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能源局)牵头研制《能源大数据中心通用架构和技术要求》省级地方标准,该标准有助于加快推进全省各级能源大数据中心建设,提升对全省双碳行动技术性支撑能力。在前期论证研究的基础上,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见附件)。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如有意见建议,请于10月28日前将意见反馈表反馈到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无意见也请盖章反馈。
联系人:陈可;电话:0571-51106396,13732210150
反馈方式:电子邮件:1059971696@qq.com或“浙政钉”(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陈可)
附件:1.《能源大数据中心通用架构和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doc
2.《能源大数据中心通用架构和技术要求》省地方编制说明.doc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