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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征求《水利对象分类规范(征求意见稿)》的函

发布时间:2021-09-29 来源: 浏览次数:1379

各有关单位(专家):

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1年第三批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函》(浙市监标准函(2021)3)文件要求,浙江省水利厅组织制订了《水利对象分类规范(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们意见。请于20211028日前,将《意见反馈表》加盖公章后反馈至我厅,无意见也请加盖公章反馈反馈。

联系人:金宣辰

电话:0571-87826554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梅花碑7号,邮编:310009

电子邮箱:jinxc@zjwater.gov.cn

附件:《水利对象分类规范》征求意见稿.doc

《水利对象分类规范》编制说明.doc

《水利对象分类规范》意见反馈稿.doc

2021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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