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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征求《资产分类与编码规范 第2部分:资产分类编码通用导则(征求意见稿)》等两项标准意见的函
省级有关单位,各市、县(市、区)财政局:
为破解国有资产管理中跨机构、跨行业、跨周期和跨多部门协同难等问题,我厅联合省市场监管局,运用标准化手段构建了资产唯一编码多维分类标准体系,并纳入我省数字化改革标准体系框架内。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 2019 年第一批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函》(浙市监标准函〔2019〕1 号)的要求,在完成《DB33/T 2227.1资产分类与编码规范 第1部分:资产编码与条码表示》发布的基础上,组织起草了《资产分类与编码规范 第2部分:资产分类编码通用导则(征求意见稿)》和《资产分类与编码规范
第3部分:资产卡片信息要求(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征求你们意见,请于6月25日前将修改意见(盖章件)反馈给浙江省资产编码管理工作专班,无意见也请盖章反馈。
联系人:宋丽红;电话:0571-85786935,13732268966
反馈方式:电子邮件:6845158@qq.com或“浙政钉”(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宋丽红)
附件:1.《资产分类与编码规范 第2部分:资产分类编码通用导则(征求意见稿)》.doc
3.《资产分类与编码规范 第2部分:资产分类编码通用导则(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表.doc
4.《资产分类与编码规范 第3部分:资产卡片信息要求(征求意见稿)》.doc
5.《资产分类与编码规范 第3部分:资产卡片信息要求(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doc
6.《资产分类与编码规范 第3部分:资产卡片信息要求(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表.doc
浙江省财政厅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