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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7年第一批基本公共服务省级地方标准制定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和《浙江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现下达2017年第一批基本公共服务省级地方标准制定计划。该计划系2017年第三批省级地方标准制定计划。
根据财政部门要求,我局将积极会同各单位做好政府购买服务事宜,确定标准起草单位。按照“统一管理、分工负责”要求,请各单位认真实施地方标准制定计划,督导起草单位广泛听取意见,确保标准质量和水平,按时完成各项工作。
联系人:汪建仙,联系电话:0571-85025917、 85024623(传真);电子邮箱:jxr@zjbts.gov.cn。
附件: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下达2017年第一批基本公共服务省级地方标准制定计划的通知.pdf
【附件】附件:2017年第一批基本公共服务省地方标准制定计划.xls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