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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7年第一批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函
发布时间:2017-02-22 来源: 浏览次数:2812
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科学技术厅、省文化厅:
根据《浙江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和《浙江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规定,现下达2017年第一批浙江省地方标准制定计划(详见附件)。
根据财政部门要求,我局将积极会同你单位做好政府购买服务事宜,确定标准起草单位。按照“统一管理、分工负责”要求,请各单位认真实施地方标准制定计划,督导起草单位广泛听取意见,确保标准质量和水平,按时完成各项工作。
联系人:汪建仙,联系电话:0571-85126019;
传真:0571-85024623,电子邮箱:jxr@zjbts.gov.cn
附件:2017年第一批浙江省地方标准制定计划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