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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市级智慧物流标准化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我市物流行业标准化水平,充分发挥标准化示范引领带动作用,促进智慧物流健康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14年市级智慧物流标准化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现代物流企业、物流园区(基地)、提供物流公共信息服务的系统运营商。
二、申报程序
1.试点企业由企业单位提出申请,试点区域由所在地管理部门或相关单位提出申请。
2.申请单位向市物流主管部门或当地质监部门提出申请,填报《宁波市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计划任务书》(详见附件1),由市物流主管部门和当地质监部门组织初审并签署意见后,报市服务业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相关要求
1.组织开展市级智慧物流标准化试点项目将作为评选宁波市现代物流标准化示范企业的基本条件之一,请各单位按照《宁波市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管理办法》(详见附件2)要求,积极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2.鼓励已通过市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验收的单位积极申报省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
3.《宁波市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计划任务书》要求纸质文档3份、电子文档1份,于2014年2月10日前报送至市服务业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宋洁蔚;电话:87025216;Email:nbbzh@126.com。
宁波市服务业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