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现将《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实施细则》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组织有关部门抓好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的实施。尽快制定和完善各项配套政策措施,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和支持,确保取得实效。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00九年七月一日
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动企业标准化工作,保障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试点确认工作的实施,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试点确认工作,是对试点企业建立的以技术标准为主体,包括管理标准、工作标准在内的企业标准体系,以及体系运行的效果和标准化管理工作,是否符合《企业标准体系》系列国家标准而实施的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列入“标准化良好行为”试点企业的确认工作。
第四条 确认工作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统一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第二章 确认的依据、原则和内容
第五条 “标准化良好行为”确认的依据:
l、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试点工作的通知》(国标委农轻[2004]12号);
2、GB/T 15496、GB/T 15497、GB/T 15498、GB/T 19273等国家标准。
第六条 标准化良好行为试点确认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
1、坚持全面客观的原则。以企业的文件、原始记录、陈述及现场情况为基础,对企业建立的标准体系及开展的标准化工作进行全面而客观的判定。
2、坚持注重实效的原则。以满足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及产生的效果为重点,对企业标准体系的建立健全和运行情况进行判定。
3、坚持独立公正的原则。确认过程中,应排除各种干扰,独立公正地对企业标准体系及标准化管理进行判定。
第七条 标准化良好行为试点确认工作的重点是检查企业建立的标准体系的符合性和有效性。其主要内容包括:
l、标准体系是否满足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的实际需要,是否满足《企业标准体系》系列国家标准的要求;
2、标准体系是否有效运行以及运行的效果;
3、各项标准化工作是否开展,并切实有效。
第三章 确认申请条件及受理
第八条 标准化良好行为的确认由企业自愿提出申请,同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企业已按GB/T 19273完成对标准体系的自我评价,并有效运行3个月以上。
2、企业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安全健康、环境保护等事故,未受到通报、处分、媒体曝光的;
3、企业产品近两年内无国家或地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记录的。
第九条 企业申请确认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标准化良好行为确认申请表(附表l);
2、企业标准体系自我评价报告及评价文件;
3、企业标准体系表及标准体系文件(包括标准体系运行批准文件、标准明细表、统计表及体系表编制说明);
4、近一年内法定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5、企业组织管理机构图或管理文件。
第十条 确认申请的受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受理试点企业的确认申请,并依照申请确认条件,对企业
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受理确认;不符合条件的,书面说明不予受理理由,并于15天内通知企业。
第四章 确认程序和方法
第十一条 组织确认专家组。
确认工作采取专家确认的方式进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本地区的专家队伍。专家一般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从事标准化工作5年以上,并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综合评审能力,且通过标准化良好行为确认专业知识培训。专家组成员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从符合上述条件的专家中选派。
根据确认的对象,专家组还应配备相关专业领域的技术专家,每个试点企业的确认专家组成员数一般不超过7名,在企业确认时间一般为2天。
第十二条 体系文件评价。
专家组应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评价。按照企业的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依据GB/T 15496、GB/T 15497、GB/T 15498对企业标准体系文件进行评审;依照GB/T 19273审核企业自我评价报告及评价记录等文件,验证企业自我评价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第十三条 现场确认程序。
体系文件初审符合要求的,制定现场确认计划,就确认具体事宜与企业沟通,做好现场确认实施准备。现场评审的一般程序:
1、召开确认安排会议。专家组到企业后,应召开由专家组组长主持、企业最高管理者及各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确认安排会。会议内容:
(l)向企业说明确认的目的、范围、方法和程序;
(2)企业负责人向确认专家组介绍企业基本情况及企业标准体系建立、实施、自我评价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2、现场确认。主要包括对标准体系文件的确认及现场抽查两方面内容。专家组根据确认计划,利用检查记录表和评分表,对企业建立的技术标准体系、管理标准体系、工作标准体系的适宜性、有效性及企业标准化工作情况予以审查。可采取查阅相关文件、记录、向有关人员提问等方式进行。对不合格项及有关问题做好现场记录,填写评分表。专家组根据现场审核结果,集体讨论后,提出结论意见及扣分项报告(附表3),并就有关问题与企业沟通。
3、召开确认结果通报会议。会前,专家组就确认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建议应与企业最高管理者进行沟通,以确保确认结果无异议。会议的主要内容:
(1)向企业宣布确认结论意见:
(2)向企业反馈确认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提交不合格报告及扣分项报告。
第十四条 确认结果的处理。
确认工作完成后,专家组应形成确认档案材料,提交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留存。
档案材料一般应包括:
l、确认申请表;
2、确认报告(附表2);
3、确认评分表;
4、确认不合格项报告(附表4);
5、企业标准体系自我评价报告。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将列入国家试点企业的“确认申请表”及“确认报告”上报国家标准委备案。
第十五条 证书颁发及标志使用。
列入国家试点的企业,备案材料经国家标准委复核符合要求的,颁发“准化良好行为”证书;其他试点企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标准化良好行为”证书。获得证书的企业,可在产品包装、标识、说明书及其宣传品上使用“标准化良好行为”标志。
第十六条 抽查。
列入国家试点并通过标准化良好行为确认的企业,国家标准委可视需要组织抽查,以保障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的标准化水平。
标准化良好行为确认评分表(试行)
标准化良好行为确认评分标准及说明
一、评分标准
标准化良好行为确认的基本分为 400分,加分为100分,总分为500分。
1、基本分达到280分以上,可评为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
2、基本分达到320分以上,可评为A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基本分达到300分以上,总分达到350分以上的可评为A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
3、基本分达到370分以上,可评为AA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基本分达到360分以上,总分达到420分以上的可评为AA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
4、基本分达到390分以上,且总分达到450分以上的,可评为AAA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基本分达到380分以上,总分达到460分以上的可评为AAA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
二、说明
1、本评分标准为通用要求,不同企业因产品类型和生产经营的特点,某些项目确无需要,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界定可不扣分,按满分计算。企业应有的评价项目而未满足,则该项目的实际得分为0分。
2、表中每项评价内容的规定得分为最高扣分限,超出部分不再扣分。
3、画※号表示该项要求对A级和A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不作为必要确认条件。
表 1 企业标准化工作的基本要求
评价项目 |
评价内容 |
评价要求 |
规定得分 |
扣分标准 |
扣分 |
得分 |
备注 |
一、企业标准化工作的基本要求( 60分) |
1、企业的方针、目标(分值5分) |
有企业方针,符合企业实际 |
5 |
没有方针扣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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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企业目标 |
没有目标扣 3分 |
|
|
目标可量化、能实现 |
目标无量化或无法实现扣 1分 |
|
|
2、企业组织机构图和职责划分(分值10分) |
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图(其中包括标准化机构图),机构图与企业实际现状相符 |
10 |
没有组织机构图扣 5分,组织机构图不全面,企业设置的机构与机构图不符或机构没有纳入管理范围扣2分
没有标准化管理机构扣 1分 |
|
|
|
有最高管理者标准化管理职责 |
没有最高管理者标准化管理职责扣 2分 |
|
|
其他各部门标准化职责 |
没有各部门标准化职责扣 5分,每缺一扣1分 |
|
|
有标准化管理职责 |
没有标准化部门职责扣 1分 |
|
|
部门标准化职责划分明确,符合企业实际 |
部门标准化职责划分不明确扣 1分 |
|
|
3、标准化人员要求(分值5分) |
有标准化专、兼职人员 |
5 |
没有标准化专、兼职人员扣 5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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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职责明确 |
没有标准化人员职责扣 2分 |
|
|
人员有标准化专业知识 |
未取得标准化资格证扣 1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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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标准化培训(分值10分) |
有全员培训计划(内容具体) |
10 |
没有培训计划扣 5分 |
|
|
|
有培训记录(时间、地点、人数、培训内容、授课教师) |
没有培训记录扣 3分 |
|
|
有培训考试、考核记录 |
没有考试记录扣 1分 |
|
※ |
完成全员培训计划量的 100% |
完成培训计划量的 50%以上,100%以下扣2分
完成培训计划量的 30%以上,50%以下扣3分
完成培训计划量的 30%以下扣5分 |
|
|
表 1续
评价项目 |
评价内容 |
评价要求 |
规定得分 |
扣分标准 |
扣分 |
得分 |
备注 |
一、企业标准化工作的基本要求( 60分) |
5、适合企业发展的标准化规划、计划(分值5分) |
有完整的标准化规划和企业发展规划 |
5 |
没有规划和计划扣 5分 |
|
|
※ |
有完整的标准制修订计划、标准实施计划 |
每缺少一项扣 1分 |
|
|
有科研项目计划、采标计划 |
每缺少一项扣 1分 |
|
※ |
6、标准化信息管理要求(分值5分) |
有广泛有效的信息搜集渠道(包括上网、订阅相关报刊、杂志、定期外购) |
5 |
没有扣 1分 |
|
|
|
对搜集的标准信息进行整理、登记、存档,并有及时提供的记录 |
没有扣 1分 |
|
|
能及时了解有关标准发布、修订、更改、废止信息,保证标准良好的时效性 |
标准时效性差扣 3分 |
|
|
建立标准电子文档 |
没有扣 1分 |
|
※ |
7、建立满足企业需求的企业标准体系(分值10分) |
有企业标准体系表 |
10 |
没有体系表扣 10分 |
|
|
|
体系表层次结构合理 |
不够合理扣 2分 |
|
|
有企业标准体系发布令、体系表编制说明、明细表及统计表 |
每缺少一项扣 1分 |
|
|
有明确的技术、管理和工作标准体系 |
体系不完善,扣 2分 |
|
|
企业标准体系齐全配套,标准之间相互协调,符合企业实际需要 |
标准不够齐全配套或标准之间相互不协调,扣 2分 |
|
|
8、企业标准的制定、批准、发布及备案和复审(分值10分) |
产品标准覆盖率 100% |
10 |
存在无标产品生产扣 10分 |
|
|
|
产品标准格式符合 GB/T1.1~1.2要求 |
不符合扣 2分 |
|
|
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正式批准、发布文书 |
没有扣 1分 |
|
|
产品标准备案登记并到期复审 |
未备案、登记或到期未复审的扣 5分 |
|
|
表 2 技术标准体系要求
评价项目 |
评价内容 |
评价要求 |
规定得分 |
扣分标准 |
扣分 |
得分 |
备注 |
二、技术标准体系( 120分) |
1、技术标准体系的构成(分值10分) |
有体系表,层次清楚,结构合理 |
10 |
没有体系表扣 5分,层次不清,结构不合理扣3分 |
|
|
|
体系要素齐全、完整,满足企业实际需要 |
体系要素不全,不能满足需求扣 2分 |
|
|
技术标准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包括相关的强制性标准 |
不符合扣 5分 |
|
|
企业执行的所有技术标准均应是现行有效的标准 |
执行或引用过期作废标准的扣 3分 |
|
|
技术标准协调、统一,有统一编号,便于企业实施。 |
未达到一项,扣 2分 |
|
|
2、技术基础标准(分值10分) |
技术基础标准完整、齐全,满足企业需要 |
10 |
不完整、不齐全,扣 2分 |
|
|
|
企业制定的技术基础标准中的术语、符号、代码、标志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定 |
不符合扣 2分 |
|
|
企业制定的技术基础标准中的量值和单位、数据处理、工程制图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定 |
不符合扣 2分 |
|
|
企业制定的技术基础标准中涉及的互换性、精度统一并实现系列化 |
不符合扣 2分 |
|
|
企业制定的技术基础标准中涉及的职业健康、环保、安全等内容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 |
不符合扣 5分 |
|
|
3、设计技术标准(分值5分) |
有设计技术标准,且完整、齐全,满足企业实际需要 |
5 |
不完整、齐全,扣 2分 |
|
|
※ |
设计技术标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包括相关的强制性标准 |
不符合扣 5分 |
|
|
产品设计标准对保证产品的功能和性能的实现做出明确规定 |
不符合扣 1分 |
|
|
设计技术标准中涉及符号、代号、术语;产品安全、环境和其他法规要求、国际惯例要求的符合相应规定或标准 |
不符合扣 1分 |
|
|
设计技术标准保证了产品在生产、安装、使用条件下容易进行验证和控制 |
不容易进行验证和控制扣 1分 |
|
|
表 2续
评价项目 |
评价内容 |
评价要求 |
规定得分 |
扣分标准 |
扣分 |
得分 |
备注 |
二、技术标准体系( 120分) |
4、产品标准(分值10分) |
产品标准合法、现行有效, |
10 |
标准违反法律、法规或与强制性标准相抵触的扣 10分;执行或引用过期作废标准的扣5分;低于取证产品标准要求的扣5分 |
|
|
|
规定了产品的功能、特性指标并能保证实现 |
未规定扣 2分 |
|
|
产品标准包括服务标准能满足顾客规定的要求或产品预期用途 |
不能满足要求和用途扣 10分 |
|
|
标准规定了合格判定程序,以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
未做规定每项扣 2分 |
|
|
5、采购技术标准(分值10分) |
采购技术标准齐全,满足企业实际需要 |
10 |
不齐全,扣 2分 |
|
|
|
采购技术标准中规定了影响成本、生产流程和产品质量外购物资的验收规则、试验方法、保管技术要求等 |
未做规定,每少一项扣 2分 |
|
|
采购技术标准对原材料品种、规格进行了合理压缩和优化 |
未做规定扣 2分 |
|
|
6、工艺技术标准(分值10分) |
工艺技术标准齐全,满足企业实际需要 |
10 |
不齐全,扣 2分 |
|
|
|
企业有质量、生产、安装等关键工序和特殊工序的工艺标准;特殊工序的工艺标准对环境、温度、时间及其他影响质量的因素做出规定 |
未做规定每项扣 2分 |
|
|
制定原材料、辅料、零部件工艺标准 |
未制定扣 2分 |
|
|
工艺标准对各工序操作前的准备、操作步骤、操作中的注意事项、操作环境、使用设备、工具等安全做出明确规定 |
未做规定每项扣 1分 |
|
|
有半成品质量控制标准 |
没有扣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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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续
评价项目 |
评价内容 |
评价要求 |
规定得分 |
扣分标准 |
扣分 |
得分 |
备注 |
二、技术标准体系( 120分) |
7、设备、基础设施和工艺装备技术标准(分值10分) |
设备、基础设施和工艺装备技术标准齐全,满足企业实际需要,自制设备有技术标准 |
10 |
不齐全,扣 2分 |
|
|
|
有生产设备、基础设施、工作环境、工艺装备以及设备维修、保养等质量要求的技术标准 |
没有,每少一项扣 1分 |
|
|
设备、工艺装备技术标准中应规定偏差和准确度的要求 |
未规定,每少一项扣 1分 |
|
|
设备的操作规程、零配件、电子元器件、易损件有技术标准 |
没有,每少一项扣 1分 |
|
|
基础设施技术标准中规定了工作环境的温度、湿度、清洁度、卫生条件等要求,对过程装置(软、硬件)、运输过程规定了要求 |
未规定,每少一项扣 1分 |
|
|
8、测量、检验、试验方法及设备技术标准(分值10分) |
测量、检验、试验方法及设备技术标准齐全(主要包括:采购物资检验、验收标准;工序检验标准;库存品检验标准、半成品和成品检验标准等),满足企业实际需要 |
10 |
不齐全,每少一项扣 1分 |
|
|
|
企业制定的试验方法标准有科学的校验对比,并且有能证明其有效性和可行性的资料 |
没有扣 2分 |
|
|
企业制定的检验或验收标准中有检验项目的取样地点、抽样方法、试验方法、抽查频率、结果判定、复检规则 |
没有,每少一项扣 1分 |
|
|
测量设备技术标准中规定了测量设备所处的环境条件、量程、偏移、稳定性、分辨率、不确定度等要求 |
没有,每少一项扣 1分 |
|
|
所有测量设备都应按规定间隔进行检定或校准,并有检定或校准证书,有明确的标志 |
没有扣 5分 |
|
|
测量设备有计量检定规程和校准规范,在没有国家或行业测量设备校准规范时,企业制定了企业校准规范,并以标准形式发布 |
未规定或未制定扣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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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续
评价项目 |
评价内容 |
评价要求 |
规定得分 |
扣分标准 |
扣分 |
得分 |
备注 |
二、技术标准体系( 120分) |
9、包装、搬运、贮存、标志技术标准(分值10分) |
包装、搬运、贮存、标志技术标准齐全,满足企业实际需要 |
10 |
不齐全,扣 2分 |
|
|
※ |
在没有相应的国家、行业包装、搬运、贮存、标志标准时,企业根据产品的等级、特点和用户要求制定了企业的包装、搬运、贮存、标志标准 |
未制定扣 2分 |
|
|
产品包装技术标准中应规定包装材料;容器的外观、品种、规格、性能指标以及试验方法等要求 |
未规定扣 2分 |
|
|
产品包装标准中应规定包装量值(包括数量、质量、体积);包装方法;包装防护;随货文件等,食品、药品的包装材料规定了清洁卫生指标, |
未规定扣 1分 |
|
|
搬运技术标准中应规定搬运操作方法;搬运、装卸方式;运输、码放条件等要求 |
未规定扣 1分 |
|
|
产品贮存技术标准中应规定贮存条件、贮存方法、方式、贮存期限等要求 |
未规定扣 1分 |
|
|
有特殊要求的产品如:有毒、易腐、易燃、易爆、放射性等,应有包装、搬运、贮存、标志等特殊规定 |
未规定扣 2分 |
|
|
10、安装、交付技术标准(分值5分) |
安装、交付技术标准齐全,满足企业实际需要 |
5 |
不齐全,扣 2分 |
|
|
※ |
安装技术标准中应规定安装程序、方法、要求和注意事项等 |
未规定每少一项扣 1分 |
|
|
安装技术标准中应对安装验收技术条件及安装调试后试运行的技术要求和方法做出规定 |
未规定每少一项扣 1分 |
|
|
交付技术标准中应规定交付验收程序、抽样及试验方法 |
未规定每少一项扣 1分 |
|
|
有贮存期限的产品交付标准中应对检查项目、方法及不能交付做出规定 |
未规定每少一项扣 1分 |
|
|
表 2续
评价项目 |
评价内容 |
评价要求 |
规定得分 |
扣分标准 |
扣分 |
得分 |
备注 |
二、技术标准体系( 120分) |
11、服务技术标准(分值5分) |
服务技术标准齐全,满足企业实际需要 |
5 |
不齐全,扣 2分 |
|
|
※ |
企业对服务及服务提供(包括销售过程中和售后)所涉及的技术事项制定了技术标准 |
未规定扣 1分 |
|
|
服务技术标准中对产品可能发生的质量缺陷规定了维护、维修和处置的技术要求 |
未规定扣 2分 |
|
|
12、能源技术标准(分值5分) |
能源技术标准齐全,满足企业实际需要 |
5 |
不齐全,扣 2分 |
|
|
※ |
企业的能源技术标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
不符合扣 5分 |
|
|
能源技术标准中应规定能源计量、消耗定额等技术指标 |
未规定,每少一项扣 1分 |
|
|
13、安全技术标准(分值5分) |
安全技术标准齐全,有安全通用技术标准、产品安全标准、生产过程安全标准、劳动防护及用品安全标准、工程安全标准等,满足企业实际需要 |
5 |
不齐全,每少一项扣 2分 |
|
|
|
企业的安全技术标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
不符合扣 5分 |
|
|
产品安全技术要求已纳入产品使用说明、标志和用户注意事项中 |
没有扣 1分 |
|
|
表 2续
评价项目 |
评价内容 |
评价要求 |
规定得分 |
扣分标准 |
扣分 |
得分 |
备注 |
二、技术标准体系( 120分) |
14、职业健康技术标准(分值5分) |
职业健康技术标准齐全,满足企业实际需要 |
5 |
不齐全,扣 2分 |
|
|
|
企业的职业健康技术标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
不符合扣 5分 |
|
|
职业健康技术标准中应对生产过程中涉及的职业健康、危险源做出规定 |
未规定,扣 1分 |
|
|
标准中应对生产场所、作业现场的安全卫生做出规定 |
未规定,扣 1分 |
|
|
标准对有毒、有害性的原材料、毛坯、半成品的使用、处理以及安全卫生的测量、检验、试验的评价方法做出规定 |
未规定,每少一项扣 1分 |
|
|
15、环境技术标准(分值5分) |
环境技术标准齐全,满足企业实际需要 |
5 |
不齐全,扣 2分 |
|
|
|
企业的环境技术标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
不符合扣 5分 |
|
|
环境技术标准中应对生产过程中发生的污染物排放以及环境监测方法等做出规定 |
未规定,扣 1分 |
|
|
标准对排放污染物限量、测试地点、检测周期、废物处理做出规定 |
未规定,每少一项扣 1分 |
|
|
16信息技术标准(分值5分) |
信息技术标准齐全,满足企业实际需要 |
5 |
不齐全,扣 2分 |
|
|
※ |
企业有电子信息技术标准;企业标准体系的全部技术文件、记录纳入计算机管理,所有文件处于受控状态 |
没有扣 1分 |
|
企业制定的信息技术标准中规定了信息搜集、贮存、加工、传递、利用、信息安全、网络安全等要求 |
未规定,每少一项扣 1分 |
|
评价项目 |
评价内容 |
评价要求 |
规定得分 |
扣分标准 |
扣分 |
得分 |
备注 |
三、管理标准体系(80分) |
1、管理标准体系的构成(分值5分) |
有管理标准体系表,且层次清楚,结构合理 |
5 |
没有体系表扣 5分,层次不清、结构不合理扣3分 |
|
|
|
体系要素齐全、完整,满足企业实际需要 |
不齐全,扣 2分 |
|
※ |
管理标准中应规定管理的职责、权限以及管理活动实现方法及形成的记录等 |
未规定,每少一项扣 1分 |
|
|
管理标准协调、统一,有统一编号,便于企业实施 |
未达到一项,扣 2分 |
|
|
2、管理基础标准(分值5分) |
管理基础标准完整、齐全,满足企业需要 |
5 |
不完整、齐全,扣 2分 |
|
|
※ |
企业制定的管理基础标准中的术语、图形符号、代码、标志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定 |
不符合,扣 1分 |
|
|
企业制定的管理基础标准中的量和单位、数值、数据以及数理统计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定 |
不符合,扣 1分 |
|
|
企业制定的管理基础标准中涉及的职业健康、环保、安全等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要求相符合 |
不符合,扣 2分 |
|
|
3、经营综合管理标准(分值5分) |
经营综合管理标准完整、齐全,满足企业需要。企业经营综合管理标准应包括市场营销、合同、财务、成本、定额及人力资源管理等 |
5 |
不完整、齐全,每少一项扣 2分 |
|
|
|
市场营销管理标准中应规定市场信息搜集、处理方法;市场预测、营销策划、销售和促销方式以及营销效益评价等要求 |
未规定,每少一项扣 1分 |
|
|
合同管理标准中应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合同的授权和委托、修改程序、鉴定前的评审、新、旧合同的替代等要求 |
未规定,每少一项扣 1分 |
|
|
财务成本管理标准中应规定各种单据、账册、编号、汇总、装订和管理的要求;定额管理标准中应规定物资消耗、储备和资金占用等要求 |
未规定,每少一项扣 1分 |
|
|
人力资源管理标准中应规定人员招聘、培训、业绩考核、奖惩等管理要求 |
未规定,每少一项扣 1分 |
|
※ |
表 3 管理标准体系要求
表 3续
评价项目 |
评价内容 |
评价要求 |
规定得分 |
扣分标准 |
扣分 |
得分 |
备注 |
三、管理标准体系( 80分) |
4设计开发与创新管理(分值5分) |
设计、开发、创新管理标准完整、齐全,满足企业需要 |
5 |
不完整、齐全,每少一项扣 2分 |
|
|
※ |
设计、开发标准中应规定设计开发的输入和输出要求 |
未规定,每少一项扣 1分 |
|
设计、开发标准中应规定评审、验证和确认方法以及更改的确认、批准要求 |
未规定,每少一项扣 1分 |
|
创新管理标准中应对新产品、新工艺、新方法以及科技进步提出要求,对新产品鉴定程序做出规定 |
未规定,每少一项扣 1分 |
|
5、采购管理标准(分值5分) |
采购管理标准完整、齐全,满足企业需要 |
5 |
不完整、齐全,扣 2分 |
|
|
|
企业制定的采购管理标准中应对选择合格供方及供方能力提出明确要求 |
未规定,扣 1分 |
|
|
企业制定的采购管理标准中应制定重新评价合格供方准则 |
未规定,扣 1分 |
|
|
企业制定的采购管理标准中应对订货方法、接收及付款方式、产品的验证、不合格处理等做出规定 |
未规定,每少一项扣 1分 |
|
|
6、生产管理标准(分值5分) |
生产管理标准完整、齐全,满足企业需要 |
5 |
不完整、齐全,扣 2分 |
|
|
|
企业制定的生产管理标准中应对生产过程中的资源、原材料、技术工艺的管理提出明确要求 |
未规定,每少一项扣 1分 |
|
|
企业制定的生产管理标准中应规定生产计划、调度计划、生产控制的管理要求 |
未规定,每少一项扣 1分 |
|
|
企业应制定生产现场定置管理标准 |
未规定,扣 1分 |
|
※ |
表 3续
评价项目 |
评价内容 |
评价要求 |
规定得分 |
扣分标准 |
扣分 |
得分 |
备注 |
三、管理标准体系( 80分) |
7、质量管理标准(分值5分) |
质量管理标准完整、齐全,满足企业需要 |
5 |
不完整、齐全,扣 2分 |
|
|
|
企业应根据质量管理的八项原则制定质量管理标准,管理标准中应包括质量管理的各项活动 |
包括不全,扣 1分 |
|
※ |
企业制定的质量管理标准中应规定产品状态标志、不合格品控制、持续改进、纠正和预防措施等管理要求 |
未规定,每少一项扣 1分 |
|
|
8、设备与基础设施管理标准(分值5分) |
设备与基础设施管理标准完整、齐全,满足企业需要 |
5 |
不完整、齐全,扣 2分 |
|
|
|
企业制定的设备与基础设施管理标准中应包括设备的选购、安装、调试、控制、维护、保养改造和报废处理以及使用者的培训等管理内容 |
包括内容不全,每少一项扣 1分 |
|
|
企业有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及危险品的管理办法,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
没有或不符合扣 5分 |
|
|
企业有设备的备品备件、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外部提供支持性服务、基本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等标准 |
没有扣 1分 |
|
|
9、测量、检验、试验管理标准(分值5分) |
测量、检验、试验管理标准完整、齐全,满足企业需要 |
5 |
不完整、齐全,扣 2分 |
|
|
|
测量、检验、试验管理标准中应规定测量、检验、试验装置和设备的检定周期,保证在有效期内使用 |
未规定扣 2分 |
|
|
企业有对生产和服务过程的监视和测量管理标准,标准中应对监视、测量点、设备工具、人员资格、验收准则、测量结果形成的文件等规定要求 |
未规定,每少一项扣 1分 |
|
|
表 3续
评价项目 |
评价内容 |
评价要求 |
规定得分 |
扣分标准 |
扣分 |
得分 |
备注 |
三、管理标准体系( 80分) |
10、包装、搬运、贮存管理标准(分值5分) |
包装、搬运、贮存管理标准完整、齐全,满足企业需要 |
5 |
不完整、齐全,扣 2分 |
|
|
※ |
企业制定的包装管理标准应对包装机械、形式、包装材料、标志等做出规定 |
未规定,每少一项扣 1分 |
|
|
企业搬运管理标准应有搬运机械或器具人员管理办法和对有毒、易腐、易燃、易爆、放射性等物品的搬运管理办法 |
未规定,每少一项扣 1分 |
|
|
企业应有原料、辅料及产品贮存、出入库、物资堆放、仓储设施管理标准 |
没有,每少一项扣 1分 |
|
|
11、安装、交付管理标准(分值5分) |
安装、交付管理标准完整、齐全,满足企业需要 |
5 |
不完整、齐全,扣 2分 |
|
|
※ |
企业制定的安装管理标准中应对安装程序、安装测试、现场安装合格确认等做出规定 |
未规定,每少一项扣 1分 |
|
|
企业制定的交付管理标准中应对产品使用说明书的制定、维修、备品备件供应以及网点的服务要求等做出规定 |
未规定,每少一项扣 1分 |
|
|
12、服务管理标准(分值5分) |
服务管理标准完整、齐全,满足企业需要 |
5 |
不完整、齐全,扣 2分 |
|
|
※ |
有对影响服务质量的各种因素(包括人员、设施、资源、方法、程序、和环境)和服务提供过程控制的服务管理标准 |
未规定,每少一项扣 1分 |
|
|
企业制定的服务管理标准中有对水平要求、服务规范、方法、手段、售后服务内容、方式等做出管理规定 |
未规定,每少一项扣 1分 |
|
|
企业有满足功能性、经济性、安全性、时间性、舒适性、文明性的定性和定量的服务质量标准 |
没有,每少一项扣 1分 |
|
|
表 3续
评价项目 |
评价内容 |
评价要求 |
规定得分 |
扣分标准 |
扣分 |
得分 |
备注 |
三、管理标准体系( 80分) |
13、能源和信息管理标准(分值5分) |
能源和信息管理标准完整、齐全,满足企业需要 |
5 |
不完整、齐全,扣 2分 |
|
|
※ |
企业的能源管理标准中有能源消耗统计分析、能源计量监测、节能技术改造、合理利用能源的评价方法和程序等规定 |
没有,每少一项扣 1分 |
|
|
企业制定的能源管理标准中有对能源各种管理报表、记录的保存和利用等做出规定 |
未规定,每少一项扣 1分 |
|
|
信息管理标准应有文件管理,包括文件的发放、回收、借阅、销毁的方法等 |
没有,扣 1分 |
|
|
信息管理标准应有信息搜集方式、渠道、以及记录、档案管理的要求 |
没有,扣 1分 |
|
|
14、安全管理标准(分值5分) |
安全管理标准完整、齐全,满足企业需要 |
5 |
不完整、齐全,扣 2分 |
|
|
|
安全管理标准中应有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技术措施、纠正和预防措施管理标准 |
没有,每少一项扣 1分 |
|
|
企业制定的安全管理标准中规定了紧急情况应急措施、预案、明确了事故处理程序、报告程序等规定 |
未规定,每少一项扣 1分 |
|
|
15、职业健康管理标准(分值5分) |
职业健康管理标准完整、齐全,满足企业需要 |
5 |
不完整、齐全,扣 2分 |
|
|
|
职业健康管理标准中应明确规定有毒、有害、高温、放射、噪声、高频、微波、振动场所人员定期普查、统计的要求 |
未规定,每少一项扣 1分 |
|
※ |
企业的职业健康管理标准中应规定职业健康绩效监测和测量,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 |
未规定,每少一项扣 1分 |
|
|
企业应有职业病的诊断与调岗、治疗与疗养的管理办法 |
没有,每少一项扣 1分 |
|
|
16、环境管理标准(分值5分) |
环境管理标准完整、齐全,满足企业需要 |
5 |
不完整、齐全,扣 2分 |
|
|
|
环境管理标准中应规定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废弃物处理的措施 |
未规定,扣 1分 |
|
|
环境管理标准中应规定遵守国家“三废”排放标准要求的措施 |
未规定,扣 2分 |
|
|
表 4 工作标准体系要求
评价项目 |
评价内容 |
评价要求 |
规定得分 |
扣分标准 |
扣分 |
得分 |
备注 |
四、工作标准体系( 40分) |
1、工作标准体系的构成(分值10分) |
有工作标准体系表,且层次清楚,结构合理 |
10 |
没有,扣 5分,层次不清、结构不合理扣3分 |
|
|
|
工作标准齐全、完整,满足企业实际需要 |
不齐全,每少一项扣 2分 |
|
|
工作标准中应规定岗位的职责、权限、人员资格、工作内容要求、检查与考核办法 |
未规定,每少一项扣 2分 |
|
|
工作标准协调、统一,有统一编号,便于企业实施 |
未达到一项,扣 2分 |
|
|
2、工作标准的编写要求(分值10分) |
有最高决策者及决策层工作标准,每个职务都有职责、权限 |
10 |
没有扣 5分 |
|
|
|
工作标准中有中层管理人员正、副职的职责、权限 |
没有扣 2分 |
|
|
工作标准中有一般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通用标准 |
没有扣 2分 |
|
|
工作标准中有特殊工种、工序相应的工作要求 |
没有扣 1分 |
|
|
3、工作标准的内容要求(分值10分) |
有明确的岗位工作目标 |
10 |
没有扣 5分 |
|
|
|
工作标准的内容相互协调,各负其责,职责明确 |
不满足扣 1分 |
|
|
规定定额的岗位均应制定定额,有数量和时间方面要求的,尽可能量化 |
未制定扣 2分 |
|
|
每个岗位按作业顺序列出工作细节,明确输入和输出内容,与其他工作接口相互协调 |
未规定,扣 2分 |
|
|
4、工作标准的检查与考核要求(分值10分) |
工作标准中有详细的考核条件和奖惩办法 |
没有扣 5分 |
|
|
|
工作标准中有明确的检查、考核部门、时间要求 |
没有,每少一项扣 1分 |
|
|
有通用的考核程序和办法,也有对特殊部门、人员的考核程序和办法(可单独制定) |
没有扣 1分 |
|
|
有编制的考核记录表 |
没有扣 2分 |
|
|
表 5 企业标准体系实施评分表
评价项目 |
评价内容 |
评价要求 |
规定得分 |
扣分标准 |
扣分 |
得分 |
备注 |
五、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的实施监督与持续改进( 100分) |
1应制定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的实施计划和程序,并做好标准实施的各项准备。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的实施应满足标准的要求(分值10分) |
有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体系的实施计划 |
10 |
没有扣 5分 |
|
|
|
计划中规定了标准体系实施程序 |
未规定扣 3分 |
|
|
实施前对各部门、岗位及设备、设施、原材料等进行了认真的技术检查和准备,并有记录 |
没有扣 3分 |
|
|
技术标准的实施应满足标准的要求,并有记录 |
没有扣 2分 |
|
|
管理标准的实施应满足标准的要求,并有记录 |
没有扣 2分 |
|
|
工作标准的实施应满足标准的要求,并有记录 |
没有扣 2分 |
|
|
2、原材料、辅料、物资采购标准的实施均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分值10分) |
有采购合同,有分供方评价报告 |
10 |
每少一项扣 2分 |
|
|
|
有原、辅料及其他物资采购检验、验收质量控制和合格报告,有采购管理的原始记录 |
每少一项扣 2分 |
|
|
有采购原、辅料、物资出入库记录 |
没有扣 2分 |
|
|
对不合格品采购的处置记录 |
没有扣 2分 |
|
|
3、设备、资源的检验、试验合格率应满足标准规定的要求(分值10分) |
有设备检验合格报告 |
10 |
没有扣 5分 |
|
|
|
有检验设备周期检验合格证 |
没有扣 5分 |
|
|
有资源的检验、验收合格证明 |
没有扣 3分 |
|
|
4、产品实现过程的质量控制符合标准要求,产品实现或服务提供过程,每道工序都应按标准验证合格并记录(分值10分) |
有半成品检验记录 |
10 |
没有扣 5分 |
|
|
|
有成品检验合格记录,或送检合格报告 |
没有扣 5分 |
|
|
各工序有专职检验人员,不合格品有返修或报废记录,并与合格品分区管理 |
没有扣 5分 |
|
|
表 5续
评价项目 |
评价内容 |
评价要求 |
规定得分 |
扣分标准 |
扣分 |
得分 |
备注 |
五、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的实施监督与持续改进( 100分) |
5、包装、标志、搬运、储存、安装、交付实现质量控制应符合标准要求并有记录存档。(分值10分) |
包装、标志应符合标准要求,有检验合格记录 |
10 |
不满足标准要求,扣 5分 |
|
|
|
搬运、储存应符合标准要求,有验收合格记录 |
没有扣 5分 |
|
|
安装、交付应符合标准要求,有合格记录及顾客的反馈意见 |
没有,每少一项扣 3分 |
|
|
6、营销和服务过程应符合标准,能满足顾客要求,各部门协调、沟通默契,对不合格项有纠正和预防措施(分值10分) |
营销应符合标准要求,有营销合同、记录 |
10 |
没有扣 5分 |
|
|
|
服务过程应符合标准,满足顾客要求,有顾客反馈意见处理结果 |
不满足标准要求,或没有扣 5分 |
|
|
有不合格项纠正和预防措施 |
没有扣 5分 |
|
|
7、企业开发、研制新产品,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的标准化审查应符合标准要求(分值10分) |
企业开发、研制新产品,有标准化审查意见,并符合标准要求 |
10 |
没有扣 5分 |
|
|
※ |
技术改造、技术引进,有标准化审查意见,并符合标准要求 |
没有扣 5分 |
|
※ |
表 5续
评价项目 |
评价内容 |
评价要求 |
规定得分 |
扣分标准 |
扣分 |
得分 |
备注 |
五、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的实施监督与持续改进( 100分) |
8、建立并实施企业标准体系持续改进的运行机制和程序,并通过测量、分析、评审,制定改进措施和跟踪措施(分值10分) |
建立了实施企业标准体系持续改进的自我评价小组,有完整的持续改进运行机制和程序 |
10 |
没有扣 5分 |
|
|
|
对严重不合格项应进行测量、分析、评审,并有记录 |
没有,每少一项扣 2分 |
|
|
对改进和预防措施要有跟踪验证措施和记录 |
没有,每少一项扣 2分 |
|
|
9、能源、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等标准的实施(分值10分) |
有能源使用、管理记录,能耗有奖惩记录 |
10 |
没有扣 5分 |
|
|
|
安全生产符合标准要求,并有相关记录 |
没有扣 5分 |
|
|
职业健康安全符合标准要求,并有相关记录 |
没有扣 5分 |
|
|
环境保护符合标准要求,并有相关记录 |
没有扣 5分 |
|
|
10、标准实施的监督检查和自我评价(分值10分) |
有岗位和工序技术标准实施的监督检查、考核记录或其他实证材料 |
10 |
没有扣 5分 |
|
|
|
有工作标准实施的检查考核记录 |
没有扣 2分 |
|
|
有管理标准实施的检查考核记录 |
没有扣 2分 |
|
|
定期对体系运行的有效性和效率进行评价,有评价报告 |
没有扣 1分 |
|
|
表 6 加分项目评分表
评价项目 |
加分内容 |
评价要求 |
规定得分 |
小项得分 |
实际得分 |
六、加分项目(100分) |
1 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使用采标标志 |
1产品标准取得采用国际标准证书,并使用采标标志。 |
20 |
20 |
|
2产品标准取得采用国际标准证书。 |
15 |
3产品标准未取得采用国际标准证书,但执行标准已采用国际标准的。 |
10 |
2 参与国际、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制、修订 |
1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制定。 |
15 |
15 |
|
2企业参与国家标准制定。 |
12 |
3企业参与行业标准制定。 |
8 |
4企业参与地方标准制定。 |
5 |
3 企业产品标准有严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内控标准 |
1内控标准水平严于同类产品国际或国外先进标准指标。 |
15 |
15 |
|
2内控标准水平严于同类产品国家或行业标准指标。 |
10 |
3内控标准水平严于同类产品地方标准指标。 |
5 |
4 企业标准信息化管理及标准化机构设置,满足生产、经营需要 |
1 建立了标准体系数据库,并实施标准信息网络化管理。 |
30 |
20 |
|
2有最高管理者参加的标准化委员会作为决策机构,并设有专、兼职标准化机构和人员。 |
10 |
3有专、兼职标准化机构和人员。 |
5 |
5企业标准化工作有突出贡献,近五年内获国家、行业或地方政府部门明令表彰。包括:名牌产品、免检产品、质量管理奖、科技进步奖和标准化工作先进奖 |
1获得国家政府部门表彰。 |
20 |
20 |
|
2获得省级地方政府部门表彰。 |
10 |
3获得具有国家行业管理职能的组织表彰。 |
5 |
|
附表1:
标准化良好行为确认
申 请 表
申请单位名称
(章)
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
申 请 日 期
单位名称 |
|
组织机构代码 |
|
法定代表人 |
|
法人注册地址 |
省(市) 县(区) |
生产厂址 |
|
经济行业 |
|
企业经济类型 |
|
邮编 |
|
标准化管理机构名称 |
|
标准化主管人员姓名 |
|
主要产品名称型号 |
执行标准编号 |
登记注册号 |
企标备案号 |
是否出口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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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采标情况 |
产品名称 |
执行标准编号 |
采用标准编号 |
采用程度 |
国际标准 |
国外先进标准 |
等同 |
修改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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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境事故 |
|
有无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记录 |
|
企业标准体系建立时间 |
|
企业标准体系运行时间 |
|
企业标准体系自我评价情况和结论 |
|
申请单位意见:
年 月 日 |
受理部门意见: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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