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告 > 标准信息 > 发布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1年 第51号

发布时间:2014-04-18 来源: 浏览次数:1722

    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重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第一阶段)》1项汽车行业标准,标准编号QC/T 924-2011。
   
    该标准规定了重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适用于最大设计总质量大于3500千克的燃用汽油和柴油的商用车辆,包括货车、半挂牵引车及客车;规定了燃料消耗量的总体要求、限值以及生产一致性等要求。

    该标准自2012年7月1日起实施,现予公告。

    该标准由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上一篇:批准发布《榨菜生产技术规程》等16项地方标准规范的公告

下一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086号

平台介绍

使用指南

搜索标准

易友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