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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2485号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我部组织制订了鸡传染性鼻炎二价灭活疫苗(A型221株+C型H-18株)等6种兽药产品试行规程、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现予发布,并发布大观霉素和林可霉素残留检测方法(试行),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制订的兽药国家标准目录
2.试行规程
3.质量标准
4.说明书和标签
5.大观霉素和林可霉素残留检测方法标准(试行)
农业部
2017年1月9日
附件1
制订的兽药国家标准目录
序号 |
标准名称 |
1 |
南柴胡注射液 |
2 |
鸡传染性鼻炎二价灭活疫苗(A型221株+C型H-18株) |
3 |
盐酸林可霉素预混剂 |
4 |
盐酸林可霉素可溶性粉 |
5 |
盐酸林可霉素硫酸大观霉素预混剂 |
6 |
盐酸林可霉素硫酸大观霉素可溶性粉 |
附件: |
gg2485 |
说明书和标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