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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新政实施 跨境电商企业速准备
一、欧盟跨境电商增值税改革方案介绍
1、新政取消商品免税单价和企业免税年度贸易额
现行欧盟政策规定,为减轻海关监管压力,低于22欧元的进口货物免征增值税,部分贸易商利用政策漏洞,故意低报价格逃税。欧盟跨境电商增值税新政取消了对单价22欧元以下的商品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的规定,所有进口货值都需要缴纳进口增值税。
同时,现行欧盟政策在企业免税年度贸易额方面相对宽松,欧盟成员国自行制定跨境电商贸易应税注册额,数额在每年数万欧元不等(如德国为10万欧元/年,法国为3.5万欧元/年),不达到这一贸易额的跨境电商企业无须为贸易行为缴税,且各成员国内的贸易额不叠加计算。欧盟认为现行免税政策导致欧盟境内商家在价格竞争中处于劣势,并造成大量的税收损失。在新政中,欧盟将年度应税贸易总额降至1万欧元/年,且在各成员国境内叠加计算,即企业当年在欧盟各国境内进行跨境电商交易总额超过1万欧元须缴纳增值税,税率在17%~27%。
2、新政提供“一站式服务”平台
在改革税收政策的同时,欧盟新政简化跨境电商进口申报手续,实行“一站式服务”平台申报,电商平台企业可以在“一站式服务”平台注册,获取增值税识别号,并办理通关手续,简化对货值不超过150欧元B2C货物的申报流程。同时,欧盟对不超过150欧元的B2C货物并不强制要求使用“一站式服务”平台。欧盟推出备选方案,商家可选择由邮政、快递企业和报关代理向消费者征收进口增值税,通常邮政、快递企业和报关代理按月向海关缴纳增值税,免除了入境缴纳增值税的手续。
3、新政注重征税效率
欧盟新政要求成员国根据跨境电商企业的增值税识别号编制月度进口清单。成员国海关每月将数据传输至数字化监管系统,所有成员国的税务机关可从系统中直接获取电商企业的实际交易规模和成交价格,通过比对增值税识别号持有人提交的增值税申报表数据,提高征税效率。
此外,新政明确跨境电商平台企业承担在跨境销售环节征收增值税的主体责任,负责征收并向税务机关汇缴增值税。
二、对我国跨境电商中小微出口企业的影响
1、我国中小微企业税负水平增加
从商品单价来看,目前我国中小型电商企业出口到欧盟的商品,22欧元以下占相当比例。新政取消单价22欧元以下商品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的规定,对我国中小微跨境电商出口企业影响较大。按照德国、法国现行税率测算,在征收进口税并享受相关抵扣政策后,一件单价22欧元以下的商品可能增加约19%的税负。
从贸易规模来看,2020年我国对欧盟出口规模在1万欧元以上的企业占相当比例。欧盟新政实施1万欧元年度销售额阈值后,我国出口并在欧盟境内年度销售额超1万欧元的跨境电商企业都需在欧盟进行税务注册登记,并完成增值税申报缴纳手续,按照欧盟目前增值税税率17%~27%估算,带来的销售税负影响较大。
2、对中小微企业的资质要求提高
由于新政明确跨境电商平台企业承担在跨境销售环节征收增值税的主体责任,并负责对卖家征收并缴纳增值税,因此各大电商平台对于电商企业资质的要求提高,中小微企业的合规成本增加。欧洲各大跨境电商均表示将积极遵守欧盟要求,阿里速卖通、亚马逊等电商平台表示将严格执行新政,若发现卖家不符合增值税规定的,将核实并撤销卖家账户。
3、便利措施适当降低企业成本
由于欧盟允许境外商家将单价不超过150欧元的商品通过“一站式服务”平台申报,货物入境免征增值税,将货物进口增值税征收手续从进口环节转移到销售环节,按月缴纳,且无须在其他欧盟成员国进行注册登记,有效简化了货物进口申报流程,并有助于减轻我国跨境电商出口企业的资金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