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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自贸港交通工具及游艇“零关税”政策落地实施

发布时间:2021-02-03 来源: 浏览次数:1575


据海关总署202121日报道,129日由海南尼米斯实业有限公司申报进口的首票零关税帆船在海口海关所属三亚海关通关放行,标志着交通工具及游艇零关税政策在海南自由贸易港顺利落地。该企业申报的蓝高46型双体帆船,货值约550万元,减免税款约190万元。

海口海关透露,在海南自贸港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交通运输、旅游业的企业,进口符合交通工具及游艇零关税正面清单规定的船舶、车辆、航空器及游艇,可享受零关税。这是海南自贸港零关税早期收获阶段又一重要零关税商品清单落地实施。

海口海关在海关总署指导下,坚持以管得住为前提,积极创新管理模式,保障政策实施,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政策落地前,海口海关成立专班,做好制度建设、信息化平台建设、人员培训、企业宣贯、外部沟通等工作;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联系配合,支持中国(海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尽早上线企业主体联合审核等功能,助力企业尽早享惠。下一步,该关将针对企业关心关注的问题,继续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和通关保障服务,注意收集反馈企业对政策优化的意见建议,扎实做好监管服务工作。

此外,海南日报记者从省交通运输厅了解到,自中国(海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本月12日正式上线零关税进口交通工具及游艇企业资格申报功能以来,截至目前,我省已有80家企业通过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交通工具及游艇进口企业条件资格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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