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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宁波市超市食品安全基础管理操作规范》意见的通知
为推动我市超市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提升行业自我管控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食药监总局20号令)、《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GB 31621—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市监总局2018年第12号公告)等法律法规文件,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定了《宁波市超市食品安全基础管理操作规范(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或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19年7月25 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邮箱。
邮箱地址:sjjspc@163.com
联系电话:55330727。
附件:宁波市超市食品安全基础管理操作规范(征求意见稿)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