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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三位一体”传承基地建设规范》地方标准规范公示
发布时间:2016-03-15 来源: 浏览次数:4195
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拟批准发布《非物质文化遗产“三位一体”传承基地建设规范》地方标准规范,按照《宁波市地方标准规范管理办法》要求,现将报批文本向社会各界进行公示(公示期30日),如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于2016年4月14日前将意见和建议反馈至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处,逾期视为无意见。
联系地址:宁波市江东区王隘路28号;邮政编码:315041;联系电话:87843719;传 真:87876882;电子邮件:nbbzh@126.com。
附件:非物质文化遗产“三位一体”传承基地建设规范(报批稿).doc
附件:非物质文化遗产“三位一体”传承基地建设规范(报批稿).doc
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年3月15日
2016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