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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质监局关于撤消宁波市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宁波市涂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2-31 来源: 浏览次数:3521
宁波市食品工业协会、宁波市涂料与涂装行业协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条规定,食品安全标准制定职能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承担,决定撤消宁波市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依宁波市涂料与涂装行业协会申请(甬涂〔2013〕38号),决定撤消宁波市涂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即日起上述两个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停止开展工作。
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3年12月27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条规定,食品安全标准制定职能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承担,决定撤消宁波市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依宁波市涂料与涂装行业协会申请(甬涂〔2013〕38号),决定撤消宁波市涂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即日起上述两个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停止开展工作。
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