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告 > 标准制修订 > 行业标准制修订

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发布《国家储备成品油库建设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1-18 来源: 浏览次数:2630

  

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委、局)、发展改革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发展改革委: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下达2010年建设标准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2010]180号)要求,由国家物资储备局组织编制的《国家储备成品油库建设标准》,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发布,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

  在国家储备成品油库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设计和建设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关于严格控制建设标准、进一步降低工程造价的相关要求,认真执行本建设标准,坚决控制工程造价。

  本建设标准的管理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具体解释工作由国家物资储备局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7月25日


上一篇: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发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下一篇: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清单计价国家标准贯彻实施检查情况的通...

平台介绍

使用指南

搜索标准

易友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