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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举办“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标准规范宣贯培训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要求,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部机关及直属单位培训计划的通知》(建办人﹝2014﹞7号)安排,我司决定举办“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标准规范宣贯培训班”。请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同志和相关技术人员参加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工作联系处室联系人,相关技术人员。
二、培训主要内容
《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建标﹝2014﹞23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老年人家庭及居住区公共设施无障碍改造的通知》(建标﹝2014﹞100号)有关要求,《城镇老年人设施规划规范》、《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养老设施建筑设计规范》、《无障碍设计规范》、《无障碍设施施工验收及维护规范》、《家庭无障碍建设指南》、《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老年养护院建设标准》要点讲解。
三、培训时间
2014年10月20日~10月21日,为期2天,10月19日报到。
四、培训地点
海南省海口恭和苑健康疗养度假园区(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甸岛颐园路3号,电话:0898-36766000)。
五、培训费用
培训班统一安排食宿。技术人员培训费800元/人,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有关培训资料自愿购买。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工作联系处室联系人培训费用及食宿费用由我司承担,交通费用自理。
六、其他事项
1.培训合格后统一颁发培训证书,请每位学员报到时携带两张一寸免冠照片(照片背面请写姓名)。
2.本次培训工作委托海南省建设标准定额站协办,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北京科海会之滨会展公司承办。
七、联系人和电话
请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有关单位和技术人员参加培训,将回执(附件1)于2014年10月16日前传真至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培训中心。
1、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培训中心 陈 磊
电话(传真):010-64517595 手机:15010911294
2、海南省建设标准定额站 刘威
电话:0898-65359219 传真 :0898-65359219
3、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匡林、余山川
电话:010-58933319 传真 :010-58933056
附件:1.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标准规范宣贯培训班报名回执
2.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标准规范培训日程及注意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201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