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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推广应用高强钢筋示范评估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4-04-21 来源: 浏览次数:2963

  

河北省、江苏省、重庆市、云南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自2012年6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以下简称两部)组织开展推广应用高强钢筋示范工作以来,各示范地区在18个城市、115个建设项目和32个钢筋生产企业开展了示范工作。按照《关于开展推广应用高强钢筋示范评估工作的通知》(建办标函[2013]473号)要求,两部组织示范地区开展了示范评估工作,并于2013年11月抽查了11个示范城市的23个示范工程和7家钢筋生产(加工配送)示范企业,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示范地区住房城乡建设、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推广应用高强钢筋示范工作,按照《关于开展推广应用高强钢筋示范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2]13号)要求,认真落实既定的工作方案,建立运转有效的协同工作机制,出台相应扶持政策和措施。加强对钢筋生产企业的指导,促进高强钢筋质量稳定、价格平稳、供需平衡。强化标准实施、技术培训,高强钢筋应用水平不断提高,新建建筑项目纵向受力钢筋已全部采用400MPa钢筋,示范项目500MPa钢筋得到推广应用,钢筋集中加工配送工作稳步推进。

  二、主要成效

  (一)高强钢筋生产情况

  截至2013年底,示范地区高强钢筋产量占热轧带肋钢筋总产量比例已超过90%,超出两部门提出的70%要求20个百分点,其中,主要规格品种能够满足市场需求,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部分企业产品质量优良。

  (二)高强钢筋应用情况

  截至2013年底,示范地区高强钢筋在建筑工程中用量约占钢筋总用量75%,超出两部门提出的65%要求10个百分点。示范项目的混凝土梁、柱纵向受力钢筋已全部采用高强钢筋。

  (三)500MPa钢筋示范应用情况

  示范地区500MPa钢筋推广取得积极进展,重庆应用比例达7%,云南应用比例达5%,新疆示范城市应用率达9%,河北、江苏在示范项目中也大量采用500MPa钢筋。同时,积极研究和采用相应的连接技术,保证应用500MPa钢筋的工程质量。

  三、经验做法

  (一)建立协同工作机制方面。云南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交通运输厅、质监局、政府新闻办、武钢集团昆钢股份公司、云南省设计院等13个单位,成立云南省高强钢筋推广应用协调组,下设生产、应用技术指导组,形成组织协调领导机构。新疆成立高强钢筋推广应用办公室,实施统一管理,统筹协调项目设计、图审、产品采购、加工安装、检测监督等各环节,加强政府主管部门与相关单位的沟通,形成政府与企业之间、政府相关部门之间的良好工作机制。

  (二)出台扶持政策措施方面。河北将应用高强钢筋纳入建设科技示范工程内容,对通过验收的示范工程视同科技成果,为相关人员颁发建设科技成果证书,其成果可申报省建设科技进步奖;江苏出台《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将高强钢筋列入绿色材料信息库、高强钢筋技术列入绿色建筑重点推广技术目录、高强钢筋应用纳入建筑业新技术示范工程,作为申报省级、国家级建筑业新技术示范工程的必要条件。南京在设计单位信用等级考核中将高强钢筋设计应用作为主要打分项,鼓励设计单位优先选用高强钢筋。

  (三)保障市场供需平衡方面。重庆通过高强钢筋生产供需信息平台,定期统计公布高强钢筋生产信息、需求信息、价格信息,建立相关诚信档案,实现信息沟通与共享;云南依托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每周定时发布和更新钢筋示范生产企业生产供应信息,实现钢筋生产企业与应用单位无缝连接。

  (四)保证钢筋产品质量方面。河北充分发挥省政府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支持资金作用,下拨技术改造专项资金532万元支持高强钢筋生产企业的技术改造,在企业开展技术升级、降低生产成本和提高产品质量等方面发挥了较显著的作用;重庆初步建立高强钢筋产品分类认证标识管理制度,将其纳入建设领域新技术认定管理范畴,根据高强钢筋生产工艺的不同,对产品的先进性、成熟性、适用性和推广应用价值进行认定,对通过认定的各规格高强钢筋进行轧制标识和吊牌标识,有效地控制高强钢筋质量;云南不定期到各钢筋生产示范企业进行检查,对其执行高强钢筋生产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指导企业加强现场管理和质量控制,并严格要求其确保高强钢筋生产比例,保障各强度等级和规格品种高强钢筋的市场供应。

  (五)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方面。江苏从原材料入手,建立推广认证制度,对经审查合格的400MPa钢筋生产企业发放《推广使用证书》。南京在施工图审查、现场检测、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等环节,加强高强钢筋产品质量及工程质量的监督。溧阳将高强钢筋应用情况列入建筑市场综合执法检查内容,对高强钢筋生产企业、标牌、质量证明书、使用部位、材料复试、几何尺寸、强度等进行检查,确保钢筋产品标准和工程建设标准得到严格实施;新疆严格控制进场钢筋质量,由监理企业把好钢筋标识检验、检测关,杜绝不合格钢筋进入工地,并加大对在建工程项目应用高强钢筋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钢筋连接工程施工前进行接头工艺检验,对钢筋施工环节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六)工程应用技术研发方面。江苏将高强钢筋关键技术研发列入《2013年度省级建筑节能专项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和《2013年江苏省建设科技项目指南》,积极组织开展机械连接等技术研发。新疆加强技术攻关,破解高强钢筋施工技术难题,对钢筋机械连接相关技术参数开展研究,组织编制地方标准《建筑工程高强钢筋应用技术导则》和《剥肋滚轧直螺纹钢筋连接工艺标准》。云南建立上下游协同研究机制,组织钢筋生产企业和工程应用单位联合攻克高强钢筋连接技术难关,编制焊接指导书,并派技术人员深入工地指导高强钢筋连接施工。

  (七)探索集中加工配送方面。重庆出台《重庆市建筑钢筋加工配送实施办法(试行)》,由市建委牵头扶持钢筋加工配送行业发展,在市场准入、技术引导和质量控制等方面,为推广钢筋集中加工配送产业提供支撑,已形成上规模钢筋加工配送企业7家、年加工配送能力100万吨、产值近40亿元,工程应用100万平方米。云南成立钢筋集中加工配送中心,占地2000多平方米,配备了2条数控钢筋弯箍生产线,3条定尺剪切生产线,4条弯曲生产线、2条滚丝生产线、2条对焊生产线,形成年供应商品钢筋25万吨的配送中心示范线。

  (八)高强钢筋应用数据统计方面。重庆在工程设计初步审查阶段,要求所有工程项目上报高强钢筋应用数据,以此为基础统计本地建筑工程中高强钢筋应用数据。云南定期收集在建工程项目高强钢筋使用数据,统计全省高强钢筋推广应用信息。

  各示范地区按照两部要求,积极推进试点示范,在高强钢筋应用方面成效显著,为全国推广工作积累了经验,圆满地完成了示范任务。推广应用高强钢筋是一项长期任务,各示范地区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500MPa钢筋工程应用比例,推进钢筋集中加工配送,加强钢筋产品生产和施工质量监管,在高强钢筋推广应用工作中继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14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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