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告 > 标准制修订 > 行业标准制修订

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发布《粮食仓库建设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29 来源: 浏览次数:2811

  

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委、局)、发展改革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发展改革委: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下达2013年建设标准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2013]162号)要求,由国家粮食局组织修订的《粮食仓库建设标准》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发布,自2016年2月1日起施行。原《粮食仓库建设标准(修订本)》同时废止。

  在粮食仓库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设计和建设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关于严格控制建设标准、进一步降低工程造价的相关要求,认真执行本建设标准,坚决控制工程造价。

  本建设标准的管理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具体解释工作由国家粮食局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2月23日

附件:
粮食仓库建设标准

上一篇: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公布2016年第十批甲级工程造价...

下一篇: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下达2016年建设标准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

平台介绍

使用指南

搜索标准

易友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