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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质监分局着力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分类评价规范试点

发布时间:2018-08-21 来源: 浏览次数:2363

今年以来,高新区质监分局着力开展“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评价规范”试点工作,严格按照《浙江省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分类评价规范》等相关文件要求,积极试点,主动作为,认真抓好各项工作。

一、高度重视,动员部署。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分类评价规范试点推进工作为分局今年重点工作之一,监督管理科承担该项工作的考核任务。年初,监督管理科对全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行全面排摸,认真梳理,最终确定10家特种设备重点单位为今年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分类评价规范试点单位,行业领域涵盖了热电企业、工业企业、研究院所、医院、商场等。

二、走访培训,积极落实。结合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检查计划,将试点单位集中安排在固定时间,日常检查结合试点走访,向试点单位发放《关于进一步推进<浙江省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分类评价规范(试行)>试点应用工作的通知》,并与试点企业的特种设备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员和作业人员面对面地开展《评价规范》培训,提高企业认识,指导企业开展自我评价,形成分类评价表,通过评价活动更有效地识别风险、排查隐患。

三、分类指导,逐个试点。《评价规范》中要求高、内容多、分类细,应用中与一些试点单位管理模式存在冲突。一些试点单位管理中实行分区块管理,一名安全管理员管理这个片区内的多种特种设备;又有一些试点单位不设特种设备管理部门,而是按照设备类型分开管理,致使试点工作无法固定人员完成。监督管理科综合考虑,结合企业实际情况,依照《评价规范》,制定专项试点方案,区块管理的试点单位实行区块建立轮班报送机制,确保一年内设备抽检全覆盖,无特种设备管理部门的试点单位设立汇总岗,由安全管理人员分类报送后,集中进行总分核算再上报分局。

四、按月填报,严厉督促。分局要求试点单位每月26日前上交当月的《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分类评价表》,监督管理科负责检查报送情况,对于评价表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两个月以上未进行整改的情况,及时督促企业及时进行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治。

五、强化宣传,教育引导。今年以来,分局充分利用“520”计量日、安全生产月等特殊时间节点开展质监工作宣传,监督管理科在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宣传中充分将推广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分类评价规范作为一项重要内容,通过深入宣传、教育引导,扎实推进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分类评价,强化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构建特种设备双重预防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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