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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三全工作法”全力落实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管理

发布时间:2018-08-22 来源: 浏览次数:2334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出具的各类监测数据被广泛应用于环境影响评价、环保项目竣工验收、政府环境目标责任制考核、环境税征收、排污许可核算以及监督执法的依据等领域。为促进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全面提升,鄞州区综合运用多种监管方式,全力落实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管理。目前,该区有7家获得资质认定的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具备检验检测参数1820项,产品标准495个,方法标准1326个。经各项检查发现机构存在问题39条并已督促整改。

一是监管对象全覆盖。多种手段全面排查。鄞州区根据今年的检验机构直报数据、获得资质认定的证书信息以及日常巡查的记录,排查出7家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既包括生态环境部门系统内的1家监测机构,也涵盖6家社会第三方检测机构。自查自纠全面铺开。排查同时,组织7家机构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对机构自查情况形成的报告和作为证据的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包括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内部管理制度、服务合同、检验检测的原始记录和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等。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该区督促机构举一反三,查漏补缺,通过内部审核及管理评审等方法,促进质量体系有效运行。监督检查全覆盖。该区按《宁波市检验检测机构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实行动态分类监管。7家机构有3家为A类,4家为B类。通过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的形式,核查机构的有关文件、记录和报告等,对机构资质认定符合性、技术能力符合性等开展检查。A类一般每年一次,B类一般每年二次。截至目前,已实现监督检查的全覆盖。

二是监管力量全汇聚。强化部门联动。鄞州区市场监管部门主要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和《浙江省检验机构管理条例》对检验检测机构开展监管,并将上半年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的监管情况通告生态环境部门,加强部门合作和信息沟通。8月底,国家认监委和生态环境保护部将联合在我市开展 “双随机”抽查,进一步保障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加强社会监督。畅通社会监督渠道,调动公众参与监督。生态环境部门举报电话“12369”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电话“12365”受理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的举报。

三是问题整改全落实。今年以来,鄞州区还有5家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参加全省的能力验证。对能力验证现场技术核查中发现的问题,该区督促企业查找问题原因,跟踪整改进度,确保整改到位。同时,整合能力验证、自查自纠、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的情况,形成一家机构一个监管档案,并在后续监管中实现动态更新,放大档案在事前监管和风险防范中的使用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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