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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标准化补助经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12 来源: 浏览次数:2185
市标准化战略、农业标准化、服务业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区县(市)标准化工作领导组织办公室(市场监管局)、开发园区质监分局,各有关单位:
为鼓励我市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积极参与标准研制,提升标准创新能力,根据《宁波市工业标准化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甬质联发〔2017〕2号)、《宁波市农业标准化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甬质联发〔2017〕3号)、《宁波市服务业标准化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甬质联发〔2017〕4号)的有关规定,现就组织申报2017年度标准化专项补助经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符合《宁波市工业标准化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甬质联发〔2017〕2号)、《宁波市农业标准化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甬质联发〔2017〕3号)、《宁波市服务业标准化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甬质联发〔2017〕4号)规定范围和条件的2017年度内完成的项目。
二、申报程序
1.符合补助申请条件的单位按工业、农业、服务业项目类别对应填写《宁波市工业标准化建设经费补助申请表》(见附件1)、《宁波市农业标准化经费补助申请表》(见附件2)、《宁波市服务业标准化建设经费补助申请表》(见附件3),并按规定附上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或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等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2.项目通过所在地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场监管局、质监分局)申报的,按规定一式两份报当地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场监管局、质监分局);通过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申报的,于2018年2月10日前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当地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场监管局、质监分局)对申报补助的项目初审汇总后于2018年2月10日前一式两份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3.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报农业、工业、服务业项目补助的单位、补助金额组织审议并公示无异议后,与市财政局联合发文下达补助资金。
联 系 人:王琪娟(工业)、赵逸路(农业)、董 巍(服务业)
联系电话:87843719、87025216
附件:1.宁波市工业标准化建设经费补助申请表.doc
2.宁波市农业标准化经费补助申请表.doc
3.宁波市服务业标准化经费补助申请表.doc
为鼓励我市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积极参与标准研制,提升标准创新能力,根据《宁波市工业标准化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甬质联发〔2017〕2号)、《宁波市农业标准化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甬质联发〔2017〕3号)、《宁波市服务业标准化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甬质联发〔2017〕4号)的有关规定,现就组织申报2017年度标准化专项补助经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符合《宁波市工业标准化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甬质联发〔2017〕2号)、《宁波市农业标准化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甬质联发〔2017〕3号)、《宁波市服务业标准化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甬质联发〔2017〕4号)规定范围和条件的2017年度内完成的项目。
二、申报程序
1.符合补助申请条件的单位按工业、农业、服务业项目类别对应填写《宁波市工业标准化建设经费补助申请表》(见附件1)、《宁波市农业标准化经费补助申请表》(见附件2)、《宁波市服务业标准化建设经费补助申请表》(见附件3),并按规定附上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或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等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2.项目通过所在地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场监管局、质监分局)申报的,按规定一式两份报当地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场监管局、质监分局);通过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申报的,于2018年2月10日前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当地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场监管局、质监分局)对申报补助的项目初审汇总后于2018年2月10日前一式两份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3.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报农业、工业、服务业项目补助的单位、补助金额组织审议并公示无异议后,与市财政局联合发文下达补助资金。
联 系 人:王琪娟(工业)、赵逸路(农业)、董 巍(服务业)
联系电话:87843719、87025216
附件:1.宁波市工业标准化建设经费补助申请表.doc
2.宁波市农业标准化经费补助申请表.doc
3.宁波市服务业标准化经费补助申请表.doc
市标准化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农业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服务业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月12日
市农业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服务业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