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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市标准化重点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15 来源: 浏览次数:2688
市标准化战略、农业标准化、服务业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质监局)、开发园区质监分局,市级有关行业协会,市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根据全市标准化年度工作安排,现就 2017年度市标准化重点项目组织申报通知如下:
一、申报重点
(一)农业
1、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
重点以加强农业设施化、生态循环化、种养农牧结合等以智慧、绿色为亮点的新型农业生产类项目,种业繁育推广一体化发展及创意农业、农耕体验等与新兴业态有机融合的农业生产性服务类项目建设。优先支持科技支撑有力、领域示范带动性强的标准化示范项目。
2、新农村建设标准化试点项目
重点为农村基础设施、休闲观光旅游、美丽乡村建设、农村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和新型城镇化等五个方面开展标准化试点建设项目。
(二)工业:块状产业标准化重点项目
在市、县两级重点(块状)产业内,制定和推广实施先进的联盟(团体)标准的项目。重点为专用装备和消费品等终端产品、新材料、核心零部件(元件)、先进基础工艺等联盟(团体)标准项目。
(三)服务业: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
重点为公共交通、港口服务、劳动就业、社会保险、文化体育、基本社会服务、医疗卫生、公共气象服务、邮政服务、政务服务等领域的示范推广项目,电子商务、创意设计、人才培训、知识产权等生产性服务业示范推广项目,商贸流通、旅游、物流、家政等生活性服务业示范推广项目。
(四)标准化科研项目
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产业和项目组织标准化科研,开展标准化顶层架构、标准体系研制、标准化系统方案设计与研究。
二、申报条件
(一)农业: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新农村建设标准化试点项目
符合《宁波市农业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管理办法》规定要求,农业企业(农场)、专业协会、合作组织、技术推广机构和乡镇(街道)等均可申报。
列入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计划的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按照《宁波市现代农业园区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要求,根据其建设期限适时申报。
(二)工业:块状产业标准化重点项目
符合《宁波市块状产业标准化重点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要求,原则上产业规模在15亿以上,承诺参与实施企业数占规上企业数的30%以上且不少于10家。各级人民政府、各行业协会(商会)、技术(产业、企业、标准)联盟组织,区域名牌(证明商标、集体商标)持有人,科研院校均可申报。鼓励标准联盟组织承担块状产业标准化重点项目。
(三)服务业: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
符合《宁波市服务业标准化项目管理办法》规定要求,全市重点服务业中服务性企业与组织、一定行政区域内服务行业、服务性企业与组织较为集中的区域与基地均可申报。试点项目以行业和区域标准化建设为重点,优先考虑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港口服务和生产性服务管理创新等为主要内容的项目。
(四)标准化科研项目
重点在新型城镇化标准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等方面开展研究,科研机构、高等院校、行业协会、机关事业单位均可申报。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违反法律、法规、 规章规定或不符合产业政策要求的; 近三年内受到相关部门通报批评、处罚或媒体曝光的; 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服务) 质量、 生产安全、环境保护等事故的。
三、申报程序
(一)农业
1.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
申请单位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质监部门)提出,并填报《宁波市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申报书》(一式2份及电子文档),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质监部门)和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初审并签署意见后,由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质监部门)填写《2017年度市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汇总表》,将申报材料(含电子文档)报市农业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新农村建设标准化试点项目
试点项目建设单位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质监部门)提出申报,填写《宁波市新农村建设标准化试点项目申报书》(一式2份及电子文档),所在市场监管部门(质监部门)和当地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初审并签署意见后,由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质监部门)将申报材料(含电子文档)报市农业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块状产业标准化重点项目
申报单位填写《宁波市块状产业标准化重点项目申报表》(一式3份及电子文档),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质监部门),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质监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提出推荐意见后将申报材料报市标准化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单位为宁波市级行业协会(商会)的,直接将申报材料(一式2份及电子文档)报市标准化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
申请单位向市行业主管部门或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质监部门)提出申请,填报《宁波市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计划任务书》(一式3份及电子文档),由市行业主管部门和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质监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后,统一汇总后将申报材料(含电子文档)报市服务业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标准化科研项目
申报单位填写《宁波市标准化科研项目申报书》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一式3份及电子文档),报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签署意见后,将申报材料(含电子文档)报对应的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1.各地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市和当地政府发展规划确定的重点产业,加强与有关部门、科研机构的协调和沟通,对产业进行全面的调研和分析,掌握产业发展过程中对标准化工作的内在需求,调动各方力量积极参与项目建设。要认真组织项目的申报和实施,加强对项目的培育、指导和管理,落实责任和人员,推进项目有效开展。
2.农业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要求各地各部门实地走访,认真梳理辖区内有一定农业标准化工作基础、有相对稳定的技术服务和管理人员、有一定的生产规模和标准化生产管理基础,有集约化、产业化发展优势,预期可取得较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的企业和项目择优推荐,原则上各地每批次申报项目不得超过2个。
3.项目采取常年申报、分批立项的方式,各地各部门要对报送的材料严把质量关,择优推荐申报项目,第一批项目请于4月25日前上报。相关申报表格(见附件)可在市质监局网站下载(http://www.nbzj.gov.cn→“质监资讯”→“质监业务直通车”→“标准化”→“表格下载”或http://www.nbzj.gov.cn→“实施标准化战略”专栏→“表格下载”)。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电话):赵逸路 董巍(87843719);王琪娟(87025216)
电子邮箱:nbbzh@126.com
附件:1.宁波市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申报书.doc
2.2017年度市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汇总表.doc
3.宁波市新农村建设标准化试点项目申报书.doc
4.宁波市块状产业标准化重点项目申报表.doc
5.宁波市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计划任务书.doc
6.宁波市标准化科研项目申报书.doc
根据全市标准化年度工作安排,现就 2017年度市标准化重点项目组织申报通知如下:
一、申报重点
(一)农业
1、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
重点以加强农业设施化、生态循环化、种养农牧结合等以智慧、绿色为亮点的新型农业生产类项目,种业繁育推广一体化发展及创意农业、农耕体验等与新兴业态有机融合的农业生产性服务类项目建设。优先支持科技支撑有力、领域示范带动性强的标准化示范项目。
2、新农村建设标准化试点项目
重点为农村基础设施、休闲观光旅游、美丽乡村建设、农村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和新型城镇化等五个方面开展标准化试点建设项目。
(二)工业:块状产业标准化重点项目
在市、县两级重点(块状)产业内,制定和推广实施先进的联盟(团体)标准的项目。重点为专用装备和消费品等终端产品、新材料、核心零部件(元件)、先进基础工艺等联盟(团体)标准项目。
(三)服务业: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
重点为公共交通、港口服务、劳动就业、社会保险、文化体育、基本社会服务、医疗卫生、公共气象服务、邮政服务、政务服务等领域的示范推广项目,电子商务、创意设计、人才培训、知识产权等生产性服务业示范推广项目,商贸流通、旅游、物流、家政等生活性服务业示范推广项目。
(四)标准化科研项目
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产业和项目组织标准化科研,开展标准化顶层架构、标准体系研制、标准化系统方案设计与研究。
二、申报条件
(一)农业: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新农村建设标准化试点项目
符合《宁波市农业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管理办法》规定要求,农业企业(农场)、专业协会、合作组织、技术推广机构和乡镇(街道)等均可申报。
列入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计划的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按照《宁波市现代农业园区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要求,根据其建设期限适时申报。
(二)工业:块状产业标准化重点项目
符合《宁波市块状产业标准化重点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要求,原则上产业规模在15亿以上,承诺参与实施企业数占规上企业数的30%以上且不少于10家。各级人民政府、各行业协会(商会)、技术(产业、企业、标准)联盟组织,区域名牌(证明商标、集体商标)持有人,科研院校均可申报。鼓励标准联盟组织承担块状产业标准化重点项目。
(三)服务业: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
符合《宁波市服务业标准化项目管理办法》规定要求,全市重点服务业中服务性企业与组织、一定行政区域内服务行业、服务性企业与组织较为集中的区域与基地均可申报。试点项目以行业和区域标准化建设为重点,优先考虑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港口服务和生产性服务管理创新等为主要内容的项目。
(四)标准化科研项目
重点在新型城镇化标准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等方面开展研究,科研机构、高等院校、行业协会、机关事业单位均可申报。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违反法律、法规、 规章规定或不符合产业政策要求的; 近三年内受到相关部门通报批评、处罚或媒体曝光的; 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服务) 质量、 生产安全、环境保护等事故的。
三、申报程序
(一)农业
1.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
申请单位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质监部门)提出,并填报《宁波市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申报书》(一式2份及电子文档),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质监部门)和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初审并签署意见后,由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质监部门)填写《2017年度市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汇总表》,将申报材料(含电子文档)报市农业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新农村建设标准化试点项目
试点项目建设单位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质监部门)提出申报,填写《宁波市新农村建设标准化试点项目申报书》(一式2份及电子文档),所在市场监管部门(质监部门)和当地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初审并签署意见后,由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质监部门)将申报材料(含电子文档)报市农业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块状产业标准化重点项目
申报单位填写《宁波市块状产业标准化重点项目申报表》(一式3份及电子文档),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质监部门),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质监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提出推荐意见后将申报材料报市标准化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单位为宁波市级行业协会(商会)的,直接将申报材料(一式2份及电子文档)报市标准化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
申请单位向市行业主管部门或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质监部门)提出申请,填报《宁波市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计划任务书》(一式3份及电子文档),由市行业主管部门和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质监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后,统一汇总后将申报材料(含电子文档)报市服务业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标准化科研项目
申报单位填写《宁波市标准化科研项目申报书》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一式3份及电子文档),报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签署意见后,将申报材料(含电子文档)报对应的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1.各地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市和当地政府发展规划确定的重点产业,加强与有关部门、科研机构的协调和沟通,对产业进行全面的调研和分析,掌握产业发展过程中对标准化工作的内在需求,调动各方力量积极参与项目建设。要认真组织项目的申报和实施,加强对项目的培育、指导和管理,落实责任和人员,推进项目有效开展。
2.农业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要求各地各部门实地走访,认真梳理辖区内有一定农业标准化工作基础、有相对稳定的技术服务和管理人员、有一定的生产规模和标准化生产管理基础,有集约化、产业化发展优势,预期可取得较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的企业和项目择优推荐,原则上各地每批次申报项目不得超过2个。
3.项目采取常年申报、分批立项的方式,各地各部门要对报送的材料严把质量关,择优推荐申报项目,第一批项目请于4月25日前上报。相关申报表格(见附件)可在市质监局网站下载(http://www.nbzj.gov.cn→“质监资讯”→“质监业务直通车”→“标准化”→“表格下载”或http://www.nbzj.gov.cn→“实施标准化战略”专栏→“表格下载”)。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电话):赵逸路 董巍(87843719);王琪娟(87025216)
电子邮箱:nbbzh@126.com
附件:1.宁波市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申报书.doc
2.2017年度市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汇总表.doc
3.宁波市新农村建设标准化试点项目申报书.doc
4.宁波市块状产业标准化重点项目申报表.doc
5.宁波市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计划任务书.doc
6.宁波市标准化科研项目申报书.doc
宁波市标准化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宁波市农业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宁波市服务业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3月14日
宁波市标准化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3月14日印发宁波市农业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宁波市服务业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3月14日
文件原文: | |
咨询电话: |
0574-87843719、0574-87025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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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
根据全市标准化年度工作安排,现就 2017年度市标准化重点项目组织申报通知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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