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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6年度第一批市级标准化重点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05 来源: 浏览次数:2818
各项目承担单位,市有关单位,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质监局)、开发园区质监分局、农业(农林)、海洋与渔业局:
经研究,确定“制定和推广《金属热处理加工工序能源消耗限额》联盟标准”等3个市级块状产业标准化重点项目(附件1)、 “南美白对虾套养中华鳖养殖标准化示范区”等30个市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项目(附件2)、“基层社会治理网格化建设标准化试点”1个新型城镇化(新农村建设)标准化试点项目(附件3)、“新型城镇化建设框架下推进“产城融合”标准化对策研究”等9个市级标准化科研项目(附件4)为2016年度第一批市级标准化重点项目,现予以下达。请根据《宁波市块状产业标准化重点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宁波市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管理办法》和《宁波市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按计划高质量完成项目建设目标任务。执行中如有问题和困难,请及时反馈。
联 系 人:王琪娟(工业)、董巍(服务业)、赵逸路(农业)
联系电话:87025216、87843719
传 真:87876882
电子邮箱:nbbzh@126.com
附件:1.2016年度第一批市级块状产业标准化重点项目
2.2016年度第一批市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项目
3.2016年度第一批新型城镇化(新农村建设)标准化试点项目
4.2016年度第一批市级标准化科研项目
经研究,确定“制定和推广《金属热处理加工工序能源消耗限额》联盟标准”等3个市级块状产业标准化重点项目(附件1)、 “南美白对虾套养中华鳖养殖标准化示范区”等30个市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项目(附件2)、“基层社会治理网格化建设标准化试点”1个新型城镇化(新农村建设)标准化试点项目(附件3)、“新型城镇化建设框架下推进“产城融合”标准化对策研究”等9个市级标准化科研项目(附件4)为2016年度第一批市级标准化重点项目,现予以下达。请根据《宁波市块状产业标准化重点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宁波市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管理办法》和《宁波市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按计划高质量完成项目建设目标任务。执行中如有问题和困难,请及时反馈。
联 系 人:王琪娟(工业)、董巍(服务业)、赵逸路(农业)
联系电话:87025216、87843719
传 真:87876882
电子邮箱:nbbzh@126.com
附件:1.2016年度第一批市级块状产业标准化重点项目
2.2016年度第一批市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项目
3.2016年度第一批新型城镇化(新农村建设)标准化试点项目
4.2016年度第一批市级标准化科研项目
宁波市标准化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5月5日
2016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