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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评估规范》地方标准公示

发布时间:2021-08-16 来源: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浏览次数:3670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批准发布《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评估规范》地方标准(见附件),按照《浙江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要求,现将报批文本向社会各界进行公示(公示期30日)。如有任何意见,请于2021年9月15日前将意见反馈至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处,逾期视为无意见。 
        联系电话:87879680;电子邮件:nbbzh@126.com;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69号;邮政编码:315040。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16日

        《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评估规范》报批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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