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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国家标准征求意见2稿征求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14-04-21 来源: 浏览次数:3079
各有关单位及专家:
由国家发改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提出,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等单位负责起草的《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国家标准已于2009年11月进行了第一次征求意见。根据第一次征求意见的反馈情况,结合国办转发《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文件精神,现已形成标准征求意见2稿。请各有关单位抓紧组织审阅,并于2010年5月14日前返回具体的修改意见。
回函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4号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资环所
邮编:100088
联系人:李鹏程
联系电话:010-58811716
传真:010-58811714
电子邮箱:lipch@cnis.gov.cn
附件2、
国家标准征求意见表.doc
![](/Upload/files/2014/04/e2865e25178642149074f0ebabb3a391.gif)
2010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