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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委关于下达《社会治安重要场所视频监控图像信息采集技术要求》等2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
公安部:
为健全安全防范监控领域标准体系,加强涉及公共安全和信息安全方面的标准制修订工作,现将《社会治安重要场所视频监控图像信息采集技术要求》等2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见附件)下达你单位,请你单位组织监督有关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主要起草单位,抓紧落实和实施计划,在标准起草中加强与有关方面的协调,广泛听取意见,保证标准质量和水平,按时完成国家标准制修订任务。
附件:《社会治安重要场所视频监控图像信息采集技术要求》等2项国家标准计划项目汇总表
国家标准委
2013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