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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猪肉糜类罐头》等4项食品相关国家标准(报批稿)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02 来源: 浏览次数:2947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由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负责归口制定的《猪肉糜类罐头》等4项食品相关国家标准(报批稿)已完成(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见附件),现公开征求意见。请各有关单位或个人于2016年1230日前将《意见反馈表》寄回、传真或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我委。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

邮编:100086

电子邮件:caoms@sac.gov.cn

传真:(01082260674

附件:

1. 《猪肉糜类罐头》(报批稿)及编制说明

2. 《浓香型白酒》(报批稿)及编制说明

3. 《食用甘薯淀粉》(报批稿)及编制说明

4. 《不锈钢水壶》(报批稿)及编制说明

5.意见反馈表
2016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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