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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委办公室关于征求《国家标准制修订经费管理办法》(修改稿)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16-08-02 来源: 浏览次数:2603

各有关单位:

《国家标准制修订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0729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自20072月由财政部、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联合发布以来,在规范和加强国家标准制修订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国家标准制修订任务完成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0153月国务院发布《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对标准体系定位、标准制定实施以及评估等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改革方案》,构建新型标准体系和满足国家财政经费管理新要求,国家标准委启动了《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在符合国家财政经费管理要求和参考相关经费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结合目前国家标准制修订管理的实际工作情况,经过多次研究讨论,国家标准委起草了《管理办法》修改稿。

现对《管理办法》修改稿(见附件)公开征求社会各方意见,为便于与原办法对比,修改稿采用修订对照表形式编写。请于2016810日前将意见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yufan@cnis.gov.cn

感谢对标准化工作的支持!

附件:1《国家标准制修订经费管理办法》(修改稿)

2《国家标准制修订经费管理办法》(修改稿)编制说明

国家标准委

2016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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