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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浙江省地方标准复审结果的函
省级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标准化条例》规定,我局会同省级有关单位组织对2023年底已到复审周期时限和应当即时复审的现行地方标准进行复审。经审核,现决定117项地方标准继续有效(详见附件1),修订37项地方标准(详见附件2),废止36项地方标准(详见附件3)。对需要修订的地方标准,请有关单位尽快按规定提出立项申请。
附件:1.2024年度地方标准复审继续有效目录
2.2024年度地方标准复审修订目录
3.2024年度地方标准复审废止目录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8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