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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 2024 年度第一批长三角区域 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皖市监函〔2024〕368 号)

发布时间:2024-09-02 来源:浙江标准在线 浏览次数:165
关于下达 2024 年度第一批长三角区域 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皖市监函〔2024〕368 号)
发布时间:2024-09-02 | 信息来源: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项目提出单位、技术归口单位及承担单位:

    根据《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6号),经专家组论证评估,现下达2024 年度第一批长三角区域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见附件)。本计划共计11项,均为推荐性标准制定项目,完成期限为两年。 

    各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及三省一市地方标准制修订的程序规定,按计划完成标准的制定任务,并将各阶段工作计划及进展情况及时报送项目牵头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上海市市场监管局 刘宙君 021-64220000转2526分机;江苏省市场监管局 王亚杰 025-85012023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 郑 勤 0571-89761453 ;安徽省市场监管局 石汉成 0551-63356884。 

   附件:2024 年度第一批长三角区域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


202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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