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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美丽庭院建设指南》国家标准新闻发布会实录
1月19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与全国妇联在浙江安吉召开《乡村美丽庭院建设指南》国家标准新闻发布会。以下为发布会文字实录:
市场监管总局新闻宣传司二级巡视员唐冀平:
女士们、先生们,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下午好!欢迎参加市场监管总局与全国妇联联合举办的《乡村美丽庭院建设指南》国家标准新闻发布会。
很高兴与大家相聚在浙江省安吉县。安吉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诞生地,也是美丽乡村的发源地。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发布了《乡村美丽庭院建设指南》国家标准,对我国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为做好上述国家标准的宣贯解读,今天我们邀请到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副司长徐长兴先生,全国妇联妇女发展部副部长奉朝晖女士,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副院长李治平先生,浙江省妇联副主席沈素芹女士,湖州市妇联主席吴云妹女士,安吉县妇联主席陶玲女士等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出席并回答记者提问。首先,请徐司长对国家标准相关情况进行介绍。
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副司长徐长兴:
尊敬的新闻界朋友们,大家下午好!一元复始、万象更新,在2024年新年即将来临之际,我们相聚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诞生地浙江安吉,由市场监管总局与全国妇联联合举办《乡村美丽庭院建设指南》国家标准新闻发布活动。在此,我谨代表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向一直以来关心支持标准化事业的媒体界各位朋友们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建设美丽中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目标,为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更好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中明确提出的“深入开展美丽庭院评选”相关要求,形成科学统一、层次分明、内容清晰的乡村美丽庭院标准体系,基于安吉当地美丽庭院建设的良好实践基础,2021年8月,由安吉县妇联作为第一起草单位的《乡村美丽庭院建设指南》国家标准正式立项。
在全国妇联的大力支持和推进下,在有关行业专家的共同努力下,标准起草、调研、意见征求、专家评审等工作顺利快速推进。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于2023年12月28日批准发布《乡村美丽庭院建设指南》国家标准。该标准的发布和实施将为全国推进规划更合理、建设高质量、内涵再延伸、经济能转化、维护可持续的美丽庭院建设提供现实可行的重要依据,以庭院“小美”助力乡村“大美”,为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新画卷起到重要支撑。
该标准是首个针对美丽庭院建设的国家标准,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和“千万工程”为指引,以系统规范美丽庭院建设体系,为各地科学推进和指导乡村美丽庭院的新建、改(扩)建与管理提供依据为目标,在安吉县美丽庭院建设模式基础上,吸收各地成功经验,结合相关政策文件,提供了乡村美丽庭院在基本原则、庭院布局、庭院风貌、环境卫生、家风文明、庭院经济、长效管理等方面的指导,提高了标准的科学性、适用性、可操作性。一是明确了美丽庭院建设的风貌环境。要求集约节约用地,合理规划生活、生产、休闲、文化等功能空间,强调空间布局的科学、实用、协调,要求根据地方乡风民俗、文化特色、家庭需要等进行设计建设,与村庄规划、周边景致、生态环境相协调。二是深化了美丽庭院建设的文化内涵。要求庭院主人遵守社会公德,爱国守法、爱岗敬业、诚实守信,践行勤劳致富、文明健康、绿色低碳等理念,弘扬家庭美德、邻里和睦相助,树立良好家风。三是拓展了美丽庭院建设的经济功能。提倡在庭院内种植经济型花草树木,发展手工作坊、非遗工坊等特色手工业,有条件的可发展特色民宿、休闲农庄、农家乐、小型采摘园等,鼓励利用庭院发展电商销售、直播带货、快递代理等新业态。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与全国妇联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着力开展如下工作。一是突出重点,推动基层组织使用。按照“坚持党建引领、村民主体;坚持安全科学、经济适用;坚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则,联合全国妇联大力宣传《乡村美丽庭院建设指南》国家标准的重要意义,统筹推进乡村美丽庭院建设。二是强化主体,推动标准有效落地。标准重在实施,做好标准宣贯工作,是保证标准有效实施的重要前提。加强对标准使用者的宣贯,推动形成人人参与、家家争创的良好氛围,在国家标准的有力指导和规范实施下,推动美丽庭院落地生根、遍地开花。
各位媒体朋友,《乡村美丽庭院建设指南》国家标准的发布,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浙江“千万工程”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有效举措,标志着美丽庭院从“一个个美丽盆景”逐步向“一片片美丽风景”迈出了更加坚实的一步,将为全国各地做好“美丽庭院+”文章树立标准体系。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将在各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在各地区的大力支持下,更好地推动标准落地,为保障美丽中国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最后,再次欢迎各位记者朋友的到来。谢谢大家!
市场监管总局新闻宣传司二级巡视员唐冀平:
下面,请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副院长李治平介绍标准内容。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副院长李治平:
各位代表、媒体界的朋友们大家下午好!《乡村美丽庭院建设指南》国家标准的发布实施意义重大,该标准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归口管理。该标准对“乡村美丽庭院”进行了界定,明确了乡村美丽庭院建设的基本原则,并提供了六个方面的具体指导,适用于指导乡村美丽庭院的新建、改(扩)建与管理。
首先,该标准首次对“乡村美丽庭院”的术语进行了界定,在参考了全国妇联相关文件和各地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将其界定为“位于乡村居民住宅房前屋后,布局合理,环境整洁,风貌优美,家风文明,自然环境、人文环境与经济发展相协调的院落空间”。考虑到涉及隐私,未对屋内作出要求。
其次,该标准明确了乡村美丽庭院建设应坚持的3条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党建引领、村民主体,党建引领是建设不跑偏的前提,同时要充分尊重和发挥村民主体作用;二是坚持安全科学、经济适用,在美丽庭院设计、建设与管理过程中要避免出现安全问题,科学合理进行建设,不搞大拆大建;三是坚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因各地差异较大,不宜搞一刀切,应结合当地情况保留乡村特色风貌和功能。
最后,该标准从六方面给出了乡村美丽庭院建设的具体建议。
一是在庭院布局方面,考虑到布局关系到庭院的整体定位,标准从功能性方面提出要合理布局生活、生产、休闲、文化等功能空间,不乱搭乱建,体现布局美;同时庭院还要考虑集约节约用地、抗震防灾、生态环保、采光通风等因素,符合科学、实用、协调的布局总原则。
二是在庭院风貌方面,考虑到风貌是能够体现乡村特质的重要内容,标准本着协调、绿色、特色、节约的理念给出相关要求,协调理念体现在提出宜与村庄规划、周边景致、生态环境相协调;绿色理念体现在提出庭院内绿化采用本地特色植物,进行绿化美化;特色理念体现在因地制宜根据气候水文条件、地形地貌特点、农耕文化资源等美化庭院;节约理念体现在有条件的可利用一些生产生活的废旧物品如轮胎、水缸等,设置一些景观,创意点缀,循环利用。
三是在环境卫生方面,标准从整体上提出庭院内应做到干净整洁、无异味、无杂物,生活污水不乱排乱倒;从安全角度,提出及时清除庭院内及门前积水积冰积雪;从垃圾治理角度,倡导生活垃圾集中存放、收集,要求庭院内配备垃圾箱(桶),同时垃圾箱要定期清洁;从厕所角度,提出根据农村实际情况可选择水冲厕所和卫生旱厕,并且卫生条件要符合相关标准。同时,生产工具、生活用品等物品分门归类、有序放置,不能侵占集体绿化及公共区域、公共设施。庭院内有畜禽养殖的宜圈养,防止其乱排泄,不使用对环境有害的农药和化肥。
四是在家风文明方面,为凸显乡村美丽庭院建设的内外兼修,从遵守社会公德、遵守村规民约、弘扬家庭美德、邻里守望相助等角度提出了相关要求。
五是在庭院经济方面,可以充分发挥庭院生产功能和经济功能,盘活闲置土地资源,与乡村振兴、共同富裕相结合,促进就地就近就业创业、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拓展增收来源。庭院可发展手工业、养殖业、电子商务、休闲旅游等业态。
六是在长效管理方面,为长久保持乡村美丽庭院建设成效,突出了家庭成员是美丽庭院定期管理维护的主要责任人,同时提出鼓励村民积极参加各层级美丽庭院相关的创建评选工作,广泛交流。从村的角度,可以综合运用宣传栏、积分榜、亮晒台等方式,对庭院实行动态管理。
希望我的解读对大家理解和实施该标准有所帮助,谢谢大家!
市场监管总局新闻宣传司二级巡视员唐冀平:
下面进入提问环节,提问前请通报一下所在的新闻机构。
中国妇女报记者:
安吉是美丽乡村的发源地,作为2015年发布的《美丽乡村建设指南》国家标准第一起草单位,现在安吉县妇联以第一起草单位身份起草了《乡村美丽庭院》国家标准,请谈谈起草的初衷和过程?
安吉县妇联主席陶玲:
谢谢您的提问!首先对各位领导和记者朋友们莅临安吉指导表达最热烈的欢迎和最衷心的感谢!我怀着非常激动的心情在这里参加新闻发布会。安吉县妇联作为《乡村美丽庭院建设指南》国家标准的第一起草单位,今天由市场监管总局和全国妇联共同举办发布会,并得到这么多媒体和社会各界的关注,无论对该标准的推广实施还是对我们起草单位都是一种极大的鼓舞。
安吉县是美丽乡村发源地,早在2008年就启动了美丽乡村创建,2015年安吉县作为第一起草单位起草了全国首个《美丽乡村建设指南》国家标准。美丽乡村创建之初,我们县妇联就将美丽庭院建设工作融入其中,并提出了“院有花香、室有书香、人有酿香、户有溢香”的创建标准,锲而不舍、持之以恒地推进美丽庭院创建工作。随着创建工作的不断深入,我们的创建体系不断健全,创建标准不断完善,早在2011年,就形成了美丽庭院创建的地方标准。
基于我们美丽庭院建设的良好实践基础和已经制定的地方标准,为了给美丽庭院建设提供更具操作性、方向性的技术指导,我们想到申报国家标准,希望给全国各地美丽庭院建设提供一些参考。2019年8月,在全国妇联的悉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由安吉县妇联、湖州市妇联发起,联合安吉县农业农村局、安吉县美丽乡村标准化研究中心、浙江省妇联、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等单位共同开启《乡村美丽庭院建设指南》国家标准的起草和申报工作。我们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积极争取,完成标准立项。2021年8月,该国家标准项目获批立项,我们快速成立由市县妇联、省标院为核心,安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吉县农业农村局共同参与的专班,集中精力,全力推进,该工作连续2年列入浙江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标准委的省部合作计划。第二,深度调研,确保标准适用性。在标准起草过程当中,我们尽量体现既遵循基本,又兼顾全国,既保证实用普适,又引领发展的原则。2023年,我们考虑北方冰冻气候、沿海地区、盆地地形、各地的生活生产习惯等不同因素对庭院建设的影响,完成东中西部5省实地调研和6省书面意见征求,共收集到意见建议128条,对标准草案进行了多轮修改完善。第三,研讨审查,推动标准获批。2023年6月,以“线上+线下”方式邀请全国妇联、有关高校专家学者召开研讨会;2023年8月,在北京召开的国家标准《乡村美丽庭院建设指南》审查会上,顺利通过专家评审。历经3年探索实践,2023年12月28日,该标准获批发布。
今天,《乡村美丽庭院建设指南》国家标准隆重发布,这是继我县在《美丽乡村建设指南》国家标准之后的又一次成功探索,我们将以此为动力,驰而不息推进“美丽庭院”建设,以美丽庭院“小细胞”助力“千万”大工程,将妇女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变成可感可及的现实新图景。
浙江日报记者:
在湖州看见美丽中国已成为湖州对外宣传的金名片,请谈一下美丽庭院在湖州全域美丽建设中的实践和探索?
湖州市妇联主席吴云妹: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湖州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诞生地、美丽乡村发源地、绿色发展先行地。一直以来,湖州市妇联坚持将美丽庭院创建作为深入践行“两山”理念、助推新时代和美乡村建设的重要抓手,全市累计建成各级美丽庭院18万余户,美丽庭院特色村28个、美丽庭院示范带30条,美丽乡村样板片区内农户创建覆盖率达80%以上,助推“千万工程”在湖州走深走实,助力擦亮“在湖州看见美丽中国”金名片。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是坚持拉高标杆,持续加大美丽庭院创建力度。站在提标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高质量打造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示范区的高度,深入谋划美丽庭院建设工作。与农业农村部门紧密协作,将美丽庭院建设纳入全市美丽乡村建设指标体系,推动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验收,做到“美丽乡村建设到哪里,美丽庭院就跟进到哪里”。每年由分管市长召开美丽庭院建设工作会议,滚动出台《湖州市深入开展美丽庭院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完善“五美”庭院、“四美”庭院示范带创建标准。
二是坚持系统推进,持续提升美丽庭院创建质效。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每年年初下达创建任务,并层层分解落实到区县、乡镇、村和农户,建立创建农户花名册,推动形成市、区县、乡镇、村四级联创工作格局;健全工作例会、指导检查、进度通报等工作机制,开展亮晒比拼;坚持质量标准,专门出台考核验收办法,每年年底对当年完成创建农户按一定比例抽查,确保创建实效,扎实推进美丽庭院变“盆景”为“风景”。
三是坚持动能转化,持续释放美丽庭院创建红利。推广“庭院+”模式,积极培育扶持巾帼民宿发展,分层建立巾帼民宿联盟18个。发布推广全市十大亲子旅游路线,串点连线推动“妇字号”主体农文旅产业融合。优化提升农村妇女“千人计划”等培训项目,每年按需开展巾帼民宿、村播、家政等技术培训,赋能农村妇女劳动力素质提升。迭代升级“妈妈的味道”“巾帼共富工坊”等品牌,带动农产品销售近6000万元,助推美丽庭院向美丽经济转化。常态化开展“好家风好家训展示”“绿色家庭选树”等活动,推动社会主义文明新风尚落细落小到每一户庭院,以家庭“小美”促乡村“大美”。
四是坚持常态长效,持续增强美丽庭院创建动力。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区县妇联都落实“以奖代补”资金,对通过验收的美丽庭院样本户、示范带给予不同幅度的配套奖励。将美丽庭院创建工作纳入全市农业农村工作会议进行表彰,将各级美丽庭院纳入村民户主大会表彰内容,并建立免担保贷款授信等美丽庭院“礼遇”机制。落实“美丽庭院”长效管理,通过设立“红黑榜”、搭建晾晒台等方式,发挥妇女主体作用,激发妇女群众参与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此次,我们在全国妇联、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乡村美丽庭院建设指南》国家标准得以发布,必将进一步提升我们创建工作的规范化水平。接下来,我们将以此次国标发布为新的起点,进一步推进美丽庭院提标扩面,积极助力“千万工程”实践再深化、再提升,为助推美丽中国建设贡献更大巾帼力量。我就简要介绍到这儿,谢谢大家!
中央电视总台记者:
浙江是“千万工程”的发源地,美丽庭院作为“千万工程”重要部分,如何久久为功推动美丽庭院成为和美乡村靓丽风景?
浙江省妇联副主席沈素芹:
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这个方面的情况我来简单介绍一下。“千万工程”实施以来,浙江省妇联始终以美丽庭院小切口落实“千万工程”大决策,坚持“千万工程推进到哪里,美丽庭院就跟进到哪里”的工作理念,根据全国妇联工作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具体要求,以巾帼助力新时代“千万工程”六大行动为主要抓手,久久为功、不断迭代,推动美丽生态、美丽经济、美好生活有机融合。重点做好三篇文章。
第一是高标准建设。根据《乡村美丽庭院建设指南》国家标准,会同省农业农村厅下达年度30万户美丽庭院创建任务,压实责任、压茬推进,通过市级验收、省级抽查的方式,确保高标准完成美丽庭院创建目标任务。推动美丽庭院组团式、片区化、带状式发展,推动各地差异化打造美丽小院、美丽阳台、美丽院墙、美丽菜园、美丽田园等各具特色的美丽庭院,形成“一庭一韵”“一村一品”“一地一特色”,300多万户美丽庭院“串珠成链”扮靓乡村大美,成为新时代千万工程的最美单元。
第二是高质量转化。放大“美丽庭院+”促共富效应,将美丽庭院生态价值转化为经济价值和乡村文化传承价值。将美丽庭院示范村、示范户、民宿、创业基地等串点成线,推出巾帼旅游路线、巾帼共富集市等。引领广大庭院女主人创新培育“庭院+工坊”“庭院+美食”“庭院+民宿”“庭院+文创”“庭院+研学”等乡村新业态。重点打造庭院工坊、文创工坊等“巾帼共富工坊”。全省已建“巾帼共富工坊”2389家,吸纳从业人员17万人,带动1.4万低收入农户人均年增收2.15万元。推进“妈妈的味道”百千万行动,实施六大赋能服务,助力庭院女主人家门口就业增收致富。去年,全省线上线下开展美食大赛、厨娘秀等活动2000余场,带动农村妇女就业20万人以上,带富成效明显。
第三是高品质拓展。深度挖掘美丽庭院内涵美,成为涵养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的乡村文明新风尚传播阵地。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纳入美丽庭院创建内涵,立足庭院开展最美家庭、文明家庭创建等活动,持续开展“千村万户亮家风”“清风传家·德润之江”、移风易俗等活动,推进家训“挂厅堂、进礼堂、驻心堂”,画出了最大同心圆,不断增强广大群众和家庭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我们将以此次国标发布为契机,深入持续抓好美丽庭院建设,为浙江加快绘就“千村引领、万村振兴、全域共富、城乡和美”新画卷贡献巾帼力量。谢谢大家!
新华社记者:
此次《乡村美丽庭院建设指南》国家标准的发布标志性意义是什么?作为主管单位全国妇联接下来将如何推广应用?
全国妇联妇女发展部副部长奉朝晖:
谢谢您的提问。大家知道,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时提出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多次强调“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是农业强国的应有之义”。美丽庭院是美丽乡村的细胞。多年来,全国妇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组织动员广大妇女以自家庭院作为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最小单元,从自身做起、从改变生活和卫生习惯入手, 全面净化绿化美化庭院,以庭院“小美”助推乡村“大美”,并推动美丽庭院建设纳入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和“美丽乡村”建设标准。这项工作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充分认可、社会各界的积极支持、妇女群众的广泛参与,产生了较好反响。
为进一步推进美丽庭院建设规范化管理,全国妇联指导湖州、安吉妇联在总结提炼各地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实践经验基础上,牵头起草了《乡村美丽庭院建设指南》国家标准,此次国标的发布不仅为美丽庭院建设提供了定性、定量、可操作的遵循,真正实现有标可依、有章可循,有利于推动美丽庭院建设更加科学、更加规范,实现高质量发展;而且有利于学习“千万工程”经验,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助力绘就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的和美乡村新画卷。
近期,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对打造美丽中国建设示范样板,建设美丽乡村,实施美丽乡村示范县建设行动提出了明确的时间规划和具体要求。接下来,全国妇联将以此次国标发布为契机,围绕美丽中国、美丽乡村建设,从三个方面全力抓好国标的推广应用:
一是广泛宣传,提高国标的认知度。充分发挥妇联的组织优势、阵地优势、群众优势,运用媒体宣传、村居海报、巾帼志愿者进村入户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采用接地气、冒热气、有生气的语言,全方位、多角度开展国标解读工作,让妇女群众知道国标、理解国标、运用国标,推动美丽庭院建设提质增效。
二是推广运用,提高国标的覆盖率。一方面指导各级妇联,既要引导妇女依据国标,在设计布局、环境绿化、清洁卫生等方面开展标准化建设,又要立足各地资源禀赋、风俗文化、村民期盼等,不断创新,建设各具特色的美丽庭院。另一方面通过试点先行、示范带动、分类指导的方式,充分发挥国标在美丽庭院建设中的过程控制、质量管理、结果评价等方面的积极作用,适时推介一批典型案例,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助力打造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美丽乡村。
三是活动引领,提高国标的影响力。今年,全国妇联将以国标发布为契机,着力打造“美丽庭院”看乡村活动品牌,重点实施“十村百人千院”计划,即:推介10个“美丽庭院”示范村,讲述100位“美丽庭院”女主人发展庭院经济故事,征集1000个“美丽庭院”精品庭院。今天国标发布仪式后,我们接着举办“美丽庭院看乡村”推进活动,从美丽生态、美丽经济、美好生活和美丽乡村四个层面展示“美丽庭院”建设的丰硕成果。通过系列活动,广泛吸引社会关注,持续深化国标的推广应用,推动美丽庭院建设可持续发展,引导更多群众通过美丽庭院感受山水之情、田园生机、温暖乡愁,动员更多妇女为建设和美乡村、农业强国、美丽中国贡献巾帼力量。谢谢大家!
有请最后一位记者提问。
中国新闻社记者:
近年来我国在美丽乡村标准化建设中开展了哪些工作?下一步有什么考虑?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标准技术司副司长徐长兴:
深入开展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是事关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举措。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高度重视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标准化建设,自2013年起开始全面推动美丽乡村标准化工作。一是在标准体系建设方面,积极组织科研机构构建完善美丽乡村标准体系,做好美丽乡村标准化工作顶层设计。二是在标准化试点建设方面,共批准开展国家级美丽乡村领域标准化试点项目87个,充分发掘了地方经验,在广大农村地区普及了标准化理念。三是在标准化政策设计方面,联合农业农村部等部门先后印发了《关于推动农村户用厕所标准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关于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标准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有效推动了农村人居环境标准化工作的开展;四是在国家标准研制发布方面,围绕乡村振兴工作重点先后发布实施了《美丽乡村建设指南》《农村三格式户厕建设技术规范》《农村公共厕所建设与管理规范》《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导则》《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理技术标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导则》等一系列美丽乡村建设急需、急用、急盼的国家标准,在美丽乡村建设中发挥了重要的技术支撑作用。
在美丽乡村建设的探索与实践中,浙江创造性地将标准化作为推动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抓手,推动了《美丽乡村建设指南》《美丽乡村建设评价》等国家标准制定发布,美丽乡村工作走在全国前列,获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认可,包括国际社会。其中,《美丽乡村建设评价》国家标准提出了美丽乡村建设的评价原则、评价内容、评价程序、计算方法等,旨在引导和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乡村振兴战略;而以安吉经验为基础的国家标准《美丽乡村建设指南》,明确了美丽乡村建设在总体方向和基本要求上的“最大公约数”,在村庄建设、生态环境、经济发展、公共服务等领域规定了21项量化指标,给予目标性的指导。今天发布的《乡村美丽庭院建设指南》是美丽乡村建设两项国家标准的细化和补充。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将会同农业农村部等部门以落实《乡村振兴标准化行动方案》为契机,继续推进美丽乡村标准化工作,推动《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指南》等国家标准的研制和发布,面向艺术乡村、数字乡村、低碳乡村等美丽乡村建设领域加强标准供给,不断完善乡村振兴标准体系,联合相关部委做好国家标准的宣贯实施,以标准引领和规范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谢谢大家。
市场监管总局新闻宣传司二级巡视员唐冀平:
感谢记者朋友们的提问。因为时间关系,今天我们的提问环节就到这里。如果大家还有想了解的其他问题,请会后与新闻宣传司联系。再次感谢大家出席此次发布会。会议到此结束。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