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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3 年度长三角区域统一地方标准 制(修)订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安徽省市场监管局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
关于印发《2023年度长三角区域统一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要求,加快推进区域一体化标准体系建设,安徽省、上海市、江苏省和浙江省市场监管局拟联合开展2023年度长三角区域统一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征集工作。经研究,现将《2023年度长三角区域统一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
请各项目提出单位根据指南明确的基本要求、申报范围和立项重点等,按规定程序提出项目申请。
2023年7月18日
关于印发《2023年度长三角区域统一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皖市监函〔2023〕377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