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质标发〔2008〕243号 关于印发《2008年度市地方标准(规范)制修订项目计划》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14-06-11 来源: 浏览次数:3464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宁波市地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定,现将2008年度市地方标准(规范)制修订补充项目计划共6项印发给你们,请抓紧落实标准(规范)起草小组和人员,按时完成标准(规范)制修订的各项工作。要求凡涉及生产类的农业地方标准(规范)均要制定科学合理、通俗易懂的“标准实施模式图”。本次农业地方标准不列入2008年市农业标准化专项经费补助预算范围。
附件:2008年度市地方标准(规范)制修订补充项目计划
联系人:马继红 电话:87843719 传真:87876882
电子邮箱:nbbzh@126.com
二○○八年十月十七日
文件详见附件:2008年度市地方标准(规范)制修订项目计划.pdf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宁波市地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定,现将2008年度市地方标准(规范)制修订补充项目计划共6项印发给你们,请抓紧落实标准(规范)起草小组和人员,按时完成标准(规范)制修订的各项工作。要求凡涉及生产类的农业地方标准(规范)均要制定科学合理、通俗易懂的“标准实施模式图”。本次农业地方标准不列入2008年市农业标准化专项经费补助预算范围。
附件:2008年度市地方标准(规范)制修订补充项目计划
联系人:马继红 电话:87843719 传真:87876882
电子邮箱:nbbzh@126.com
二○○八年十月十七日
文件详见附件:2008年度市地方标准(规范)制修订项目计划.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