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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对拟发布省地方标准《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技术规范》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12-21 来源: 浏览次数:1376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拟批准发布《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技术规范》浙江省地方标准,根据《浙江省标准化条例》的规定,现将拟批准发布的报批文本予以公示,公示期20211221日至20211228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如有意见建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浙江省市场监管局标准化处反映。单位反映的意见建议请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的请署真实姓名。逾期不再接受意见建议。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77号(省市场监管局标准化处),联系电话:0571-89761453,传真:0571-89761453,电子邮件:zjbz2012@126.com

附件: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技术规范 第1部分:总则(公示稿).pdf

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技术规范 第2部分:排查(公示稿).pdf

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技术规范 第3部分:设计与施工(公示稿).pdf

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技术规范 第4部分:评估与验收(公示稿).pdf

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技术规范 第5部分:运行维护(公示稿).pdf

2021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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